選舉公告
主旨: 根據104年度第5次管理委員(臨時)會議、提案一、決議。公告改選A、B區委員
,一併公告登錄之『選舉人名冊』,由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逕行確認或更正登錄名單
,以便製作選票。定於104年12月20 日(日)辦理改選事務,擬由A、B區全體區分所有
權人、住戶公開投票改選A、B區、行政管理委員。選後照章公告 : 105年度『寶殿大
廈』A、B區、管理委員會選任委員、候補委員及樓層代表事宜。
說明 :
一、改選A、B區管理委員,係依據本大廈管理規約第五條、第七條、第十九條辦理
:
(一)、A、B棟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採無記名、連記投票,擬以得票數最高前
五名,選任為A、B區、各五位管理委員會委員及2名候補委員,擇日互推、
區主委、區行政副主委、區財務副主委及二位區監察委員,各自組成A、B
區管理委員會。
(二)、各樓層均設置一位樓層委員代表,協助推動行政事務,其權限及任期及相
關事宜,應依管理規約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辦理。
二、選舉人:凡A、B區、區分所有權人住戶,以『寶殿大廈』每戶為一單元、領取一
張選票,每張選票圈選1至5名被選舉人。
三、被選舉人: 凡A、B區每戶以一人為代表,予登錄『選舉人名冊』全數列為被選
舉人;惟依本大廈管理規約第五條:主委、行政副主委及財務副主委三位之
選任,必須為『區分所有權人』或其配偶任之。本次改選任期至105年12
月31日止,屆期前一個月再行改選。
四、選舉人投票注意事項 :
(一)、投票當日領取選票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經監票人員予確認其身分。
(二)、選舉人領取選票時,應於『選舉人名冊』領表單,簽名或蓋章存查。
(三)、A、B區『選舉人選票』,每張選票得任由『投票人』最多圈選1至5位
『被選舉人』為限,投票人於選票上所圈選人數,如超過五名以上『被選
舉人』,則該張選票視同廢票。
五、開票 : A、B區分別辦理投、開票事務,於104年12月20 日(日)投票結束後隨即
公開錄影,執行開票、統計得票數、公告當選人名單。
(一)、擬以得票數最高前之七名,公告當選A、B區管理委員會、五名區委員及
區候補委員二名,擇日由A、B區各五名委員,相互推選出A、B區主任委
員、區行政副主委、區財務副主委及二名區監委,名單另行公告。
(二)、上述A、B區管理委員會、區委員當選人,如有特殊因素而無法上任者,
則由A、B區選任委員自行協調候補委員遞補之。
(三)、公告選任A、B區組成管理委員會之委員名單,及各樓層得票數次高之住戶
擔任各樓層之住戶代表,次高票者無法上任時,則依序由次次高得票者擔
任之,以下類推。
六、投票時間 : 104年12月20 日 (星期 日 )上午 8:30 ~中午12:00 截止。
七、104年12月20日投(開)票地點 : A、B區、 一 樓大門入口處。
八、監票及開票人: 邀全體住戶參與監督,請A區~吳鴻瑞、李榮貴、國正、簡美珠、蔡
登妙,B區~王榮杰、陳李丘、方寶定、盧督章、李政雄,另邀 固安保全 ~ 陳總幹
事協助選務工作及支援保全人員維護秩序。
九、104年12月5日公告A、B區登錄之『選舉人名冊』。有關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
名單,如登載有誤,請於104年12月 10 日前自行提出書面證件,委請『總幹
事』更正『選舉人名單』。
十、104年12月 12 日重新按更新後A、B區登錄住戶『選舉人名冊』公告推選。
寶殿大廈 (A、B區) 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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