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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通常過年時寫在門聯上,大家經常看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字句,用以勸人為善、積德;但天下事並沒有絕對的好、壞,政府實施課稅政策,對某些人不好,對另一些人略顯公平,也沒什麼不好。看到某個人做好事,我們稱頌、讚揚,但表、裡不一定一致。報載中南美洲某個國家鄰近美國,應美國市場需求,有人領銜從事海洛英種植、生產及販賣一貫作業,累積的財富用於當地的公共建設、照顧百姓的生活及就業,獲得當地人的敬重,就連當地政府也不敢干涉他的行逕,老美視他為眼中釘,列為頭號通缉毒梟,策劃多年,動用軍隊摧毀老巢、殺雞儆猴;可是毒品市場依然旺盛,春風吹又生,抓不勝抓。
積惡之家,必有餘殃;屢見不爽。法理的事情,是國家、社經風俗、習慣、道德、價值關淬鍊之後的定調,顯現於文字成為章法,形成法治。法治之外不外乎情理,有黑、就有白、有好、就有壞、任何一件事情,總是一體兩面;看得到的是一回事,看不到的叫「憑良心」,大家喜歡開玩笑說 的 :「一個昨天已死,今天還未生出來,看不到、摸不著的行為舉止,叫良心。」
其實「積惡」,一定先從個人遭殃,源於家庭教養、價值觀偏差積累的後果,沒人制止,任由不當行為氾濫,一家人才會有魚池之殃,對於看不到的行為,只能憑自己的良心;看過蕭敬騰與一位盲人同胞拍攝的公益廣告,頗為感人,我們不會想去知道那位盲胞是誰 ? 廣告的內容;提醒大家體恤盲胞的不方便,也提醒大家能看得見的可貴、要珍惜。凡事憑良心,不要張著眼、總說瞎話,因為陰溝裡都可能翻船;「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非關說教,看得到的是「積善」,看不到的是「積惡」,「良心」的事沒人管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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