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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的道德幻覺

作者:唐湘龍 | 社會觀察 – 20141031下午5:33

(民粹、媒粹、官粹)

魏應充求刑30年。續押。這完全正確。政治正確。

這樣判,這樣裁,鐵定對,鐵定英雄。法律千萬條,找不到法條,自己調。先靠心証,心証不足,談感情。「政治正確」不夠,再補上「法律感情」,鐵定夠。

真夠。選舉到了,裝神弄鬼。一面把自己打扮成神,一面把頂新抹黑成鬼,神鬼交鋒,個個鍾馗。挾民粹自重,媒粹、官粹,全民運動。豈止放縱?無法無天。

事件本質不同,但各種「粹」,越來越純粹。從洪仲丘事件以來,台灣社會離法、離真、離題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離譜。

正確就正確,前面還要加上政治;感情就感情,前面還要加上法律,這不過是政治人要糟蹋理智、法律人要踐踏法律時的潛台辭。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就是政治以外,是非不分。法律感情,就是縱容感情凌駕法律。

親愛的台灣人,我們在倒退。我們在每件滿足「政治正確」和「法律感情」的事件裡,付出不成比例代價。就算真相浮現,也死不悔改。

集體受害,集體報復。集體無法無天,人人皆法,人人皆天,人人皆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們已經在用宗教氣氛處理頂新。斬首如ISIS。妖魔化頂新,泛政治化「鮭魚」或「鯊魚」的一切,只是讓「民粹」、「媒粹」到「官粹」,集體行暴,暴到理直氣壯,義正辭嚴。那只是「知法犯法的道德幻覺」。

公共暴力最可怕的就是恃眾行暴後的道德幻覺。我們自我催眠:法律不可恃,頂新太可惡,暴力剛剛好。

現在,抽銀根,按讚。查稅,按讚。逼退,按讚。只要能讓頂新難過,退出台灣,都讚。讚不絶口。我欠駡,我提醒:抽銀根、査稅、逼退,都是政治手段,但不是無邊無際,除了「行政標準」、「犯罪調查」之外,更要避免針對性。

這種手段,布景一換,雙重標準、嘴臉立變:想想國稅局「只不過」發函要求和MG149有關單位說明「捐款」細節,聽聽柯文哲和「在野大聯盟」盟友們如何用「白色恐怖」的濫腔濫調談這件事?這就是可怕的「政治正確」!黨同伐異。

再想想:民進黨執政時,花轎迎頂新,「陸委會」主委蔡英文不支持嗎?2006年,越南劣油開始進口,「閣揆」蘇貞昌,「副閣揆」蔡英文到底是無能失職,還是和「美牛」一樣,明知故犯,根本放水?

政黨政客之惡劣可悲,我無能為力。我只能努力守住事實和法律這條線。

政治立場沒什麼。但國家的文明推進,一定要在法律和事實的軌道上。頂新在「商道」墮落,我們再忿怒,都不要在法律和事實上脫軌。

事實是什麼?頂新鐵定有錯。但人惡意到什麼地步?油糟糕到什麼地步?巿場有沒有必要恐慌到這種地步?我都保留。很保留。

但我不想保留對政府處理態度的失望。

味全是上巿公司、101是上櫃公司、台灣之星是特許競標的新公司。除了「頂新魏家」成分,這三家公司業務、背景、股東成分天差地別,我們可以一起殺,傷及「無辜」在所不計?因為頂新出包,就可以全面抄家?

我想就教操持國政的朝野黨政大員們,你們知道「投資保障協定」吧?你們常掛嘴上,宣示台灣的投資管理既文明又透明,不是嗎?你們一直在向大陸施壓,不是嗎?

什麼是「投保協定」?中華民國經濟部的官方定義:「簽署投資保障協定之目的,係締約雙方政府透過公權力保障,以降低投資人在地主國之政治風險」。因為「正義」失火,燒味全、頂新就算了,竟然連101、台灣之星、康師傅一起燒了,這已經是百分之一百的政治風險了。對一個企業主體在大陸,掛牌在香港、第二上巿在台灣的企業這樣搞,以後誰相信台灣的「投資保障」?

這件事再度重創台灣的經貿環境。一個光講形式主義的民主,視法治如無物的台灣,侈談文明。在哪裡都一樣:政治正確就是最可怕的政治風險。

整個事件裡,有個人我看不懂:尹衍樑。潤泰集團老闆。他的事業講不清楚,有「潤」的差不多都和他有關。像「大潤發」。當所有老闆都在「政治正確」、「趨吉避凶」、害怕掃到颱風尾的時候,尹𧗠樑竟然站到了第一線,置集團於被抵制風險而不顧。

如果尹衍樑站出來純粹是「看不下去」,太白目了。我,十分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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