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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與建商和解「文林苑案」將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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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更案爭議上午正式和解! 反對戶王廣樹與兒子王耀德上午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時,與建商樂揚建設就所提告的無權占有案簽字和解,表示將會撤回所有民事訴訟。 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建商與王家父子為打民事訴訟,曾各提出1760萬元的擔保金以及反擔保金,和解條件中,准予原、被告各自可取回該筆保證金,並且加註未來不得再提任何刑、民事訴訟或請求。 樂揚委任律師鄭藝懷表示,若王家人撤回無權占有案的上訴,雙方除可以自取回1760萬的擔保金與反擔保金,他們也會撤回對王廣樹的損害賠償告訴。 王廣樹在高院簽字和解後說,他們是在不如願下被迫和解,表示之後不會再抗爭,將消極配合文林苑都更案進行。 王廣樹提出書面聲明表示「小蝦米無力對抗大鯨魚」,他說,在渴求平靜生活的壓力下,萬般不得已才選擇妥協,至於另控告台北市府的行政訴訟,未來也會全部撤回。 今年3月樂揚建設才針對王家無權占有2年多導致工程無法動工,還要按月給付同意戶租金補貼,在士林地院對王家求償5300多萬元,高等法院與士林地院上午同時開庭,雙方律師也各釋出善意,表示已進行和解。 |
能讓大家領悟些什麼嗎 !?
因為大樓被列管為[海砂屋],眼看104年7月29日就要屆滿公告[列管期限]。一旦屆期;全體住戶馬上得面臨海[砂屋自治條例]規範,應於5年期限內核備重建,才能獲得[原建築總面機]增加30%[容積獎勵值]的優惠,而相對於屆期,如未完成重建核備手續,則逐年遞減獎勵值5%至10%為止。於屆期,凡未搬遷戶,將同時面對市府連續行政裁罰,每次開單金額 $5,000元 ~ $60,000元罰鍰。
因為社區有建商進駐;也提出協助整合條件,承諾簽約委託更新重建,按都更、權利變換住戶得換回1:1.2權值比例,當時簽約時空背景,是在[文林苑]爭議之前,詳查文林苑[不同意戶]訴求立場、性質,應該跟大樓住戶參與海沙屋重建權益不同,當然能有都更、容積獎勵值加持,當然可以錦上添花。大樓如期改建,原本能得利於政府政策鼓勵措施,如今也受限於[總量管制規定];兩項獎勵值合併上限為50%,商場講究[時機],天上掉下來禮物,也得撐把傘試著去接應(簽約領保證金$20萬元),好增加一些可能的機會。
但夢想終歸是夢想,成˙就條件;在於能有人協助整合,有了[東風]卻嫌不夠涼爽、舒坦。很多住戶卻憑空猜測,以訛傳訛鼓吹[西風];那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反正等著砸下來再說,弄得大家人心惶惶、信心盡失。[東風]或許是見到[文林苑]]爭端不斷,對於參與社區整合、反應兩極,恐已心生疑慮,投資總得考慮保本而作罷。
商場、生意不作、人情在,何必自尋煩惱,可以理解,只是大家不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