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殿大廈103年度管理委員會、第4次(臨時)會議記錄
一、103 年 4 月 14 日 ( 一 ) 下午8時正 開會地點 : B區12樓會議室
二、開會通知事由 :
有關大樓中庭「共用部份」;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一條、第五條,擬行文市政府、建管處、釋明大樓「中庭共用區域」管理服務人權屬範圍,以確認現況設置花圃、搖椅、長條座椅等公用設施,並無不法,提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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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員 : 吳鴻瑞、 國 正、蔡登妙、 王榮杰、盧督章、 李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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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報告 : 主任委員擔任主席,出席6名委員達2/3以上人數,宣布開會。
五、提案討論事項 :
提案一 :有關大樓中庭「共用部份」;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一條、第五條,擬行文市
政府、建管處,釋明大樓「中庭共用區域」管理服務人權屬範圍,以確認現況設置
花圃、活動搖椅、長條座椅等公用設施,並無不法,提請討論。
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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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大樓撤換保全人員後,門禁安全措施逐漸改善中,為提升社區管理及安全措施,請住戶繼續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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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一條、敘明;大樓中庭共用部分,如附圖中庭(無斜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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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條、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礙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決議 :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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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 :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