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李永然律師 ~( 摘自 麗寶電子報) 一、屋稅已提高了! 近年來,台灣彌漫在政府打房的氛圍中,台灣民眾的房屋自有高達80%以上,但都有些人以「居住正義」為口號, 推動仇富的氛圍;政府也基於民氣可用的情形下,藉機增加稅種,如「奢侈稅」…;並提高稅率,如「豪宅稅」、 「囤房稅」…。台北市民眾對於「房屋稅」已提高的事實必須有所認識,因法令已修改了;所以,今後應更加注意 如何合法「節稅」,俾免增加稅負! 二、台北市民對房屋稅的基本認識: 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註1)做為課徵對象。 屋現值,由「房屋標準價格」、「核定單價」,算出「房屋現值」。 「房屋現值」,依下列計算式算出: 其次,就「稅率」而言,我國立法院於民國103年5月20日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的修正, 對於此次修正,民眾應注意以下四點: 三、結語: 不必要的稅負(本文作者為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永然兩岸法律事務中心創辦人)。 註1、林玉樺:房屋稅課徵變革解析(以台北市為例),民國103年5月28日,台北市地政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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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廈業經市府公告列管[海砂屋]判定為:需加勁補強得經全體住戶合議改建。可一併納入[都更容積獎勵]申請重建。
社區列管[海砂屋]公告自99.07.1.~104.06.30.屆滿五年,據查自106年7月1日起逐年遞減5%海砂屋容積獎勵值。j外加[都更容積獎勵值]不變。
- Sep 19 Fri 2014 09:07
【解析】李永然律師 ~( 摘自 麗寶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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