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63號13樓
主任委員 : 吳鴻瑞
聯絡 : 總幹事陳敏能
電話 : 02-2835-9753
11159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63號3樓之1
受文者 : 許 玉女士
發文日期: 103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寶殿(管)字第1031206號
速別: 普通
附件: 民國89年10月2日管委會會議記錄節本、103年11月30日管委會會議記錄影本
主旨: 有關住戶許玉女士針對其住家坪數(B區3樓之1及6樓之1)一再聲稱應繳「管理費」按每坪40元計算金額有疑議。經查證民國89年10月2日管委會會議記錄,據決議及公告第八點,確認台端每月應繳「管理費」為新台幣380元整、無誤,隨函檢附決議內容,請查照。
說 說明 :
一、據查台端誤解按每坪40元乘以坪數換算之概念;經查民國89年公告適用至今「管理費」計算基礎,係按「每坪40元相比」換算,考證當時計價參數包括 : 收集垃圾、管理員、公共水電、電梯保養、維修及要之行政開支等權數分配換算,經公告無異議實施至今,況且台端亦遵此公告繳費。
二、源於本大樓前輩管理委員會委員費心,歷經15年不斷努力改善社區環境及住家安全,以「每坪40元相
比」基礎維護社區管理水準尚差強人意。
三、台端一向熱心社區公益,對於15年來社區行政管理經常督促、建議,相信歷任委員會亦盡心力改善,
諸如;配合「市府垃圾不落地政策」委外收集垃圾,住戶不須另外購買垃圾袋,「管理員聘用」改委保全
公司派任,避免承擔管理員勞退負擔,每年定期維護消防設施,103年度通過社區自我管理「公共安全檢
測」等,住戶按期繳納「管理費」是維護社區環境及住家安全的關鍵。
正本 : 許玉女士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