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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A區潭美颱風受損 

<自己的家園 自己救>,關鍵在整合共識,融合社區住戶價值觀…。

~刻意;難免取巧,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

    參選人刻意標榜:怎麼收穫、怎麼栽,講得好。有心服務社區,希望不是參閱的口號大樓改建需要責無旁貸的使命感。令人不敢苟同質疑的是背後那隻黑手和刻意的動機。存心隱身、掛勾的是更新會的成員,一個頗具爭議性的社區組織。因為有心不同於誠心」,如果掛靠存在著操控勝於服務的企圖心,懷著便宜行事的態度,試圖染指流用社區逐漸枯竭的行政管理資源」。基於「行政管理費」積攢不易,目前運用於社區「行政管理」日常事務,已力不從心,偏偏有人故意積欠「管理費」,如再誤導奧援改建行政事務,殊屬不當,況且可以預見 ~ 重建遙不可期。一旦大樓「行政管理費耗盡,而調高管理費又遭遇困難,必然引發社區管理失序,將造成房價」一跌再跌,居家公共安全風險係數會跟隨著擴大,而影響居家安全,倒楣的依然是全體住戶

     再則,標榜:<自己的家園 自己救>的立論;究竟是為己,還是為人?故事越荒唐,反而誘發想要看下去的動力,因為旁觀者清。回想前幾年市府對於推動都市更新的政策宣言 :「住戶參與都市更新,有錢自己賺。但試問有多少市民」,因積極參與都市更新案」而獲利了。畢竟施政者有理想,立法者」一本初衷修法。只因經過政黨協調、修訂後的都更條例,固然有了共識,頒布法規及執行細則;有關成果,作為於被實驗、被實施的受益方~ 所有權人,還是難免質疑、觀望

     近幾年文林苑引發都更條例」執行爭議;內政部、地方政府、社會與論、學者專家,都表示都更條例應該檢討、修法。但至今只聽樓梯響、未見人下來,最終由「住戶」自覺建商妥協,爭議才落幕,如今建案平地起高樓」也算善終都更條例由政府執行管理,有爭議則交各級法院判決,不服還有大法官釋憲解釋,但過程肯定冗長;呈現法理現實的差距,立法」終難於兼顧各方權益,而百姓的利益終歸是卑微

     今年適逢大選年,政黨競合、政治操作、惡質文化依舊,選民迷茫,人民的選擇有限,還須靠自己明辨。社區改選委員」,不幸~思維依然存在者對立的氛圍,大家如果不是朋友,起碼也是鄰居,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公告改選公告全體住戶名單時,原任委員大都表示:放棄登記參選,相對發放指定住戶名單參選人,是否出於本意,除了刻意;難免取巧。

     觀察社區每年投票人數;總落在半數之下,參與率很難過半。經查大樓住戶規約」規範;其實所有權人租戶同樣擁有投票權,只是租戶不能擔任主任委財務委員職務罷了。基於租戶」可能礙於面子,總是規避參與社區議題。就法理而言;承租戶依法擁有房屋使用權益」,未必與區分所有權人」產權發生衝突。因為「租戶」擁有「使用權」遵守規章,按時繳交「管理費」,得共享社區各項公共設施權益,一併享有「投票權」及參與討論社區「公共安全」議題,維護居家品質。

     以上誠屬多慮,僅揭露一些怪異現象,也許「歹年冬、搞肖人」,見怪不怪,見怪自敗。我們當然也不必為不值得的人,證明什麼 ? 因為生活得更好,是為了你自己,居家平安、公共安全得要講究。同此道理;多留意社區人、事、物的變化,也是為自己及住家環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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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殿大廈社區觀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