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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總得要有人賺

撰文 / 范疇
出處 / 今周刊   949

關聯關鍵字: 賺錢, 社會, 重磅觀察, 949

2015/02/26

有交易、有人賺錢,與「政商勾結」這件事在概念上毫無關聯, 所謂「政商勾結」,只與錢的用法透不透明有關,其他都是瞎辯。

維繫現代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是什麼?理念?民主法治?人情義理?這些都只是第二級因素,第一級的核心因素就是:錢。錢的流動路徑倘若不明,錢的分配方式倘若失衡,其他的一切,都維繫不了一個社會。
所有「社會公義」,其根源都在「錢的公義」;不認清這一點,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自欺。在中國式的傳統下,台灣人對「談錢」這件事很害羞,因而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假面」,導致社會運作的死結,並產生大量無謂的社會成本。有關錢的事,必須公開透明地談;對錢繼續「假仙」,台灣社會內的矛盾就無法縫合。

把「錢的公義」談清楚了,台灣的各種怪象就會「對號入座」,社會走上秩序,人人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
以最近鬧烘烘的「政商勾結」議題為例。
錢是用來做交易的,不是他賺,就是你賺;只要有交易,就會有人賺錢。不只商業如此,政治、文化也如此。社會的本質之一,就是一張金錢交易網,就算慈善機構也一樣,否則它如何做慈善?我們把一部分錢交給政府花,目的之一就是讓政府去做將來我們可以用來賺錢的公共基礎。我們選出「民意代表」並用錢養著他,主要目的就是要他們去監督政府有沒有亂花錢,好空出我們自己的時間用來賺錢。

這其中沒有「該不該賺」的問題,因為一定有人在賺;這裡面只有「公、私」的問題。所謂的「公、私」之分,其實就是在讓別人賺錢的時候,這個「別人」是誰。如果是特定的別人,那就叫作私,如果是不特定、眾人都有機會的,那就叫作公。打個比方,我拿著一百元到夜市去吃我喜歡的麵線,那就是「私」,但我若在夜市揮舞這一百元,公開呼喊各攤主來競標,最後才做出我的選擇,那就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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