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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的誠意

作者:龔邦華 | 社會觀察 – 201485下午12:24

今年三月十二號紐約哈林區發生瓦斯外洩的氣爆,造成八死六十多傷的慘劇,有關意外發生的真正原因,還沒有正式公佈,但是許多受傷者以及因此流離失所的受害者在事發之後不久,就已經獲得供給瓦斯的Con Edison (康愛迪生)公司的賠償。

不久是多久呢?答案是第二天!沒錯,事發的隔天,康愛迪生就已經把錢趕緊送上門。媒體得知這事情並報導的時候,已經過了一個禮拜,紐約雜誌在報導的標題上乾脆用了”Rush” (火速)這字眼。

康艾迪生的發言人對外證實事發隔天,就發出多達八十七筆的賠償金,但是不願意透露總額,對每一位受害者的賠償有多少的問題,也以基於隱私不願回答,只表示賠償金額不一,而且是和受害者一對一交涉之後的結果,這動作夠驚人吧。

這當然不是一般的慣例。很少有在責任歸屬還沒釐清前就自認疏失的,但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是,康愛迪生這麼作是為了要盡量防堵接下來可能遭到的法律訴訟。

所以雖然調查結果沒有出來,但初步判斷是瓦斯外洩,在當地提供天然氣的康愛迪生自知責任難逃,那麼與其拖拖拉拉等著大批的官司上門,不如馬上在第一時間消滅眾怒,並且個個擊破。

報導中引用了一位與康愛迪生打過官司的律師的回應,他說已經接受現金的受害者接下來要再打官司的話,先前已獲得賠償這個事實當然會被考慮進去,也就是說立場上無法太過強硬。

而這起意外之後首位狀告康愛迪生的並不是最直接的受害者,而是住在隔一條街的一位四十六歲的女姓,求償金額不詳。另外還有一位年輕學生告紐約市政府,因為他是在搭乘公車時遭到氣爆波及受傷,要求一千萬美金的賠償。

可見康愛迪生做出火速賠償是有原因的,再等個幾天,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官司。一位網友忍不住說出酸話,康愛迪生真聰明,這麼做不但有利於對外形象,而且還可以用比較低的金額補償受害者,一石兩鳥。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什麼?就是在一個法治國家,企業如果知道會有逃不了的責任,不用坐著等別人要你負責,倒不如趕快認錯,越早處理麻煩越少。第一時間就出面的話,受害者至少覺得你有誠意,而在他們極需用錢的時候,也是比較容易交涉的時候,等這些受害者有時間坐下來好好與律師談的時候,賠償的數字可就不是可以控制的了。

這次台灣發生前所未有的氣爆慘劇,讓許多人聯想到今年三月紐約的哈林氣爆。但是大部份的人可能沒有想到的是,才第二天,康愛迪生就付出了八十七筆的賠償金。

雖然兩個意外狀況不同,國情有異,不能做為比較,卻可以兩相對照,做為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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