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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適用擴大 雇主宜早準備

中央社  2014610日 下午4:02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0日電)台北市勞動局今天表示,因勞動部擴大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納入受雇律師等職業,呼籲雇主做好適法準備與及建立管理制度。

這一波納入的包括法律服務業僱用的律師、未分類其他服務業中的大廈管理委員會、農民團體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的工作者,預計逾43000人。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指出,事業單位應注意現行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勞動法令,例如是否已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暨全民健康保險法,為勞工提繳勞工退休金、投保勞健保。

此外,是否依勞動基準法置備勞工名卡、薪資清冊及出勤紀錄等必要文件,並應使勞工出勤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關工時、休息、休(例)假及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以及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服務法等規定。

勞動局指出,法律服務業的受僱律師經勞動部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法律服務業者想與受僱律師約定工作時間、休假、女性夜間工作,應依法與勞工簽訂約定書,並向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後,才能依約定書內容排定工作時間、休假。

陳業鑫呼籲,雇主應做好適法準備與及建立管理制度,如勞資會議舉辦、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及薪資清冊。10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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