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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因不足 沒人想作愛心房東

作者: 本報訊 | 中時電子報  20141013日 上午5:50

內政部推動的「愛心房東」計畫雖立意良好,但誘因不足,成效不如 

中國時報【本報訊】

陳宜加、盧金足、張啟芳、管婺媛、蔡依珍、洪榮志、陳芃╱綜合報導

老人、身障者、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過去在租屋市場飽受歧視,經常有錢租不到房。內政部從去年開始推動租屋平台計畫,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台,並推廣「愛心房東」計畫,但計畫推行至今成功案例除了台中6件、台北3件、新北1件外,其餘縣市皆掛零,成效不如預期。

內政部「愛心房東」計畫,鼓勵屋主將空屋租給高齡、低收入戶,愛心房東媒合成功,可申請租金代墊最多3個月,每年並補助1萬元房屋修繕費;此外,租屋者也可申請最高1萬元補助。

好的理念為何推展不來?高市汪姓包租婆說,房子租給低收入戶、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及獨居長輩等,風險很大,主要是擔心弱勢租屋人的安全,或屆時不願搬遷等問題,寧可讓房子空著,也不願意出租招惹麻煩。再者,租給弱勢族群,若有政府單位來察看,恐怕每條租稅都跑不了,得不償失。

有「中台灣包租達人」之稱的永勝資產管理執行長徐銘達表示,房東若加入政府實施的出租行列,所得稅金就要面臨租金所得併入個人所得,本來房子出租不必繳稅,響應愛心反而被課稅。也有房東擔心因為資料登錄後,其他資產可能會有曝光的疑慮。

台中東森房屋文心捷運加盟店襄理林建宏直言,房東不是沒有愛心,只是當房東就是要投資獲利,如果政府鼓勵沒有大利多,房東很難心動。

高雄信義房屋專案經理陳祈佑也認為,內政部拿錢補助房東是本末倒置,政府應補助的是這些弱勢族群,讓他們有足夠的錢租屋,有了錢繳房租,房東才不會怕,房客才不會被趕出來。

勵馨基金會租屋服務平台指出,台灣多數房東未申報租賃所得,「加入政府租屋計畫,勢必得乖乖繳稅」,目前愛心房東減免1.2%房屋稅,57%租賃所得仍須納入綜合所得稅,稅額暴增,房東望之卻步。

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王榮進表示,房東擔憂參與計畫的租屋資料會成課稅依據,為解決課稅疑慮,《房屋稅條例》已修正,讓公益出租房屋稅率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維持在1.2%。

王榮進又說,內政部將試辦為期1年的「代租代管」計畫,讓地方政府與公益團體、民間單位合作,除了有專人代收房租、代管屋況外,還會定期「愛心訪視」弱勢租屋戶,關照房客狀況,以提高房東租房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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