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公有建物耐震補強需300億
作者王韋婷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6年2月25日 下午4:28
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25日)在行政院會表示,公有老舊建築耐震補強或拆除經費約新台幣300億元,將於2017和2018年擴大預算編列;張揆也責成內政部研議私有住宅6年耐震評估計畫。
內政部25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提高老舊建築物耐震能力作為及辦理情形」。
行政院長張善政裁示,老屋健檢分為非住宅及住宅兩部分,公眾使用的非住宅以「公安檢查申報」程序,進行必要耐震補強,並在2年內完成;私有住宅部分因為經費龐大,他請內政部研議6年期整體推動計畫。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說:『(原音)私有建築物的部分因為經費需求較高,需要花費較多時間,請內政部儘速研擬6年期推動計畫,報院核定後實施,老舊建築物耐震安檢補強工作若牽涉私有住宅,尤其是集合住宅會非常複雜,需要大力宣導,增加民眾認知,請內政部擬出配套宣導計畫,並在一個月後對外說明相關計畫時,一併說明宣導。』
張善政表示,公有非住宅耐震補強需要經費為新台幣300億元,將於將於2017年和2018年預算中擴大編列。
張善政表示,地方中、小學耐震補強部分,相關單位應加速編列預算;非學校部分,也請地方政府盤整預算加速編列,不足經費再由中央政府以特別統籌分配款支持。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對於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目前規劃初評全額補助,詳評補助45%,上限30萬元,所需經費建議優先從中央特別統籌分配款編列,不足則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她表示,評估後,若私有老舊建築物需要補強,或是拆除重建,內政部研議給予一定補助,但經費龐大,內政部建議從房地合一稅中撥補中央住宅基金編列預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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