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側是寶殿大樓  

海砂屋、都更、大樓改建的一陣風。

~ 宋代、蘇洵寫過一篇文章<辯奸論>

   蘇洵說 :「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洗,此人之至情。今也不然,衣臣-------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 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惹。」;就一般人而言,臉上沾汙了,大都會立刻用手掌或手肘摸去,貴重衣物弄髒了,也不會一直放著不去清洗,這都是人之常情。----- 再說,一個人如果無故遭到逮補囚禁、哭喪著臉,要如何詩情畫意呢? 此情、此境,每個人都難有好心情。所以說;一個人對於周遭事務,凡不近人之常情者,少有不潛藏著奸巧詭計的。

    102年度「管委會」順利改選、公告,參與投票人數差強人意,A、B區各約有4、50多戶參與投票活動,比往年熱烈。社區自治、訂有「住戶規章」,內政部也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範,投不投票是住戶的「權利」也是「義務」。「管委會」於102年10月19日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於102年11月15日起公告選舉辦法、住戶名單等,每戶都是「選舉人」也是「被選舉人」,程序公開、公平競爭,住戶心中都有一把尺,只能照章行事。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少數住戶不參與投票,哪是她的權利,路過大門丟下一句話 :「選舉無效。」看了投票公告結果,嗆說 :「怎麼跟去年當選名單一樣 !」。無論如何,大可平常心看待,遭逢選舉事務,採無記名、自由圈選、連計,或許是一種相對公平的推選辦法,雖然「當選人」得票數各有消長,起碼做到公開、公平無庸置疑。

 「住戶」怪「委員會」無力敦促大樓改建,「委員會」無奈於少數住戶見縫插針,提議籌組「更新會」組織次級團體,如果能有作為,當之無愧,凡有利於住戶,應該沒人會說不願意,肯定會去簇擁。道理至明,「硬道理」無須強辯,拿出有利於住戶的事證、條件,說服大家,不能談到「保證」,也得有些具體的「保障」吧!?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第2項(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3條、一、配合都市更新計畫而實施重建者。第二、嚴重毀損、傾頹或朽壞,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為推動大樓「海砂屋及都更改建」於法理上避免「管委會」職權爭議,何須捨近求遠 !? 法理有據,道理在於「水幫魚、魚幫水」,海砂屋、都更涉及得專業、潛規則、權益競合;關鍵是要有「建商」願意投入整合改建事務。惟「人性」是捉摸不定的東西,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為了掛在樑上的一塊餅,無端反目。

   要說「建商」,既有社區高掛的招牌,更是言明;他家,買了大樓基地近1/11土地持分產權,幾戶大樓建物產權,承諾協助整合,提出「合作都市更新計畫合約書」,確定有好些住戶簽約,跟了。以上談的每一件事情,都是要使出白花花的銀子,才能做得到。這檔子事兒,「管委會」查證過,轉告屬實,住戶就是有人不相信,硬要消遣人家財力不足,謙虛、錢不露白,有人家不便之處,乾脆不搭不理、涼拌。

   知識、常情、常理、常規,對應非常規的遊戲規則,在社區海砂屋、都更、大樓改建氣氛下吹起一陣妖風。颳起的怪誕風氣,盡是不求甚解、不理智的歪風,溝通無理頭、難纏,凡事不近人情,只能審慎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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