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少數人士易操控流程
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都更條例修正案的「反悔條款」,將讓原本已困難重重的都更流程,再添變數,建商同聲反對。嘉磐建設副總經理蔡錫全認為,這將違背法律的「合約精神」與都市更新的「多數決精神」,個體的權利被無限上綱。
在都市更新流程中,「事業計畫」同意書一旦簽訂,即具法律效益,事業計劃達法定門檻,即代表更新範圍內多數人都已同意,與「事業概要」的同意書較像「意見調查」、沒有法律約束力並不同,因此事業計劃同意書也常被人戲稱「賣身契」。
蔡錫全表示,都市更新事業計劃同意書就如實施者與地主間的合約,雙方共同合議同意的事項可以隨時撤回,會讓「調皮搗蛋」的少數人士操控都更流程。對實施者而言,就像不定時炸彈,已經完成的進程可能隨時翻盤,不只虛耗實施者的成本,更浪費社會公眾成本。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認為,對於屬私約的協議合建影響不大,但對於權利變換影響很大。畢竟都更過程中,並非每個地主都是善意,同意書可隨時撤回、對都更進行影響甚大。比如實施人已經簽定全數地主同意,卻有1%地主反悔而撤回,是否還能拆除地上物?
現行都更條例規定沒有反悔條款,地主簽了同意書後,「反悔」、「不認帳」的個案,大多是來自一些不肖建商為了達到同意門檻,連哄帶騙,代刻地主印章、偽造簽名,或者以人頭簽署同意書。建商私下坦言,這種情形其實屢見不鮮,但地主對於被哄騙的舉證困難,訴訟也曠日費時。
依照現行規定,地主的同意書可以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滿前撤銷,如果過了期限要撤銷同意書,必需舉證簽署同意書的事業計畫書與核定的事業計畫書有所不同,或民法法條中錯誤、被詐欺、被脅迫的情形。
【2013/11/0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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