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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勇於檢舉  !

~不分事理,勇於內鬥的社區奢談改建

 

幸運是降在準備好迎接機會的人身上。這句話來自~塞內加,他就是生於西元前五年的那位羅馬的哲學家。 

 

為改善大樓中庭景觀及環境清潔,先行淨空中庭雜亂無章的盆栽之外,提議於管理室後面另增遮雨棚一處。以因應下雨天存放社區日益增加的包裹、快遞等存放,經查搭建範圍在中庭公共空間,絕無侵犯住戶私領域問題,不幸仍有不明究裡的住戶向市府舉報違建,惟遮雨棚連同管理室使用範為在30平方公尺內,應不涉及違建,公益動機仍遭自家人檢舉,偏有人找渣、製造矛盾,不無遺憾 !

 

最近又有住戶質疑與耕耘建設簽約委託改建,遙遙無期,想賣房子怎麼辦 ?

基於本大樓公告列管海砂屋,屆滿期限為104729日,擬要求耕耘建設履行權利變換1 :1.2執行改建,惟對方相應不理,也毫無投入的動靜,住戶投訴無門,因簽約另附有簽約保證金$20萬元」,「房子」所有權是否被綁死了 ?

 

首先就簽署合作都市更新事業契約書內容而言;約定條款、一定是權利、義務相對等,依法契約沒有綁死的問題。耕耘建設不願履行約定,可以要求解約,住戶有義務歸還$20萬元保證金要求解約;住戶也可以要求耕耘建設履行契約,主張應有的權利。

 

住戶想賣房子;基於住戶擁有所有權,要借錢、要出租、要賣房子,涉及住戶簽約委託改建的義務,可以先行以文書通知對方,意識表示;願意於出售房子時一併清償$20萬元保證金」,要求一併解除契約,完全合乎契約精神,毋庸多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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