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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債主德國傳傾向讓希臘走人

作者尹德瀚╱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7月7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尹德瀚╱綜合報導】

希臘公投以相當差距未通過,最頭痛的人莫過於作為歐元區龍頭的德國總理梅克爾,接下來她只有兩個選擇,一是向希臘妥協,放寬紓困案中比較嚴苛的條件,二是堅持強硬立場,即使讓希臘退出歐元區也在所不惜;但這兩條路都充滿了風險。

梅克爾如果向希臘讓步,勢必引起國內強大政治反彈,同時也等於自打嘴巴,棄守自己過去嚴格要求所有歐元區國家應遵守嚴格財政紀律的立場;如果她堅持強硬,結局大概就是希臘退出歐元區,至於會不會引發骨牌效應,導致其他國家也出走,那是另一個未知數。

分析家說,德國現已是希臘最大債主,如果梅克爾妥協,給予希臘債務展延、減免和寬限,甚至繼續拿德國納稅人的錢繼續挹注希臘,恐怕很難獲得國會同意,而她聯合政府中的保守派,包括副總理加布里爾和財長蕭伯也將帶頭反對。

希臘公投說「不」,德國國內主張讓希臘走人的聲浪已愈來愈高漲。路透引述消息人士稱,蕭伯傾向殺雞儆猴,逼迫希臘退出歐元區。蕭伯上周末受訪就曾說,雅典須考慮暫時脫離歐元區。

加布里爾在希臘公投未過之後表示,希臘總理齊普拉斯已拆毀讓希臘和歐洲可走向妥協的最後一座橋。德國國會歐洲聯盟事務委員會主席克里區邦宣稱,援救任務要成功,被救的人一定要自救,既然希臘顯然不想自救,那些想救希臘的國家也別無辦法。

照目前態勢看來,梅克爾傾向第二個選擇,也就是不惜讓希臘退出歐元區,也要堅持她的強硬立場,但她還未掀開底牌。梅克爾5日晚致電法國總統奧朗德,兩人同意尊重希臘未通過公投的立場,並於7日召開歐元區高峰會,商討如何因應希臘問題。

歐元區現在對希臘問題分成兩派,主張強硬者以德國為首;同情希臘者則以法國、義大利及西班牙為主。義大利外長簡提羅尼主張,應該與希臘恢復談判,設法達成一個新的紓困方案。

對歐元區催生人之一的歐盟執委會主席容克而言,過去數月努力促成希臘與歐元區達成紓困方案,如今希臘斷然對紓困案說不,對他個人也是一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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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救任務要成功,被救的人一定要「自救」。

~ 社區「海砂屋」列管屆期,尋求改建面臨的困境,非得「自助」才會有「人助」。

希臘在「歐元區」尋求紓困的談判,好多年來肯定談判了很多次,借來的錢花光了;最終由人民公投決定,不妥協於「紓困」條件。國家跟個人一樣,債多不煩,陷於不義、再說。反倒是「債權人」得傷腦筋;因為好言相勸、不成,惡言相向,債務人還打算一走了之。

「韓國」遭遇金融風暴時的經濟危機;人家發動全國百姓捐輸,堅決遵守節約,湊合著把難關度過,事過境遷,韓國經濟重新站起來,當然是「自助」而後「人助」後「自立自強」的典範。

社區列管「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有期限、規定遞減獎勵機制,納入「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從表面看起來像是個「亮點」。閃閃發光的「亮點」,講的是「利多」條件,惟大多數人殊不知,時空差異、政策、立法背景轉向,形成「都更」的「利空」音素,早已凌駕於「利多」的誘因。

「利空」來自於政府的政策,翻來覆去的「不定性」;從降低遺產稅,引進台商滯留海外的資金,希望增加國內的投資機會,創造就業市場,造福百姓的美意。卻忘了「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而「錢」會往最大獲利空間「鑽」。遭遇金融危機,老美用QE1、2、3印鈔票自救,迎來全世界「低利率」資金成本的年代。國內不動產市場,取得土地開發的建商,設法邨地、融資、推案、預售,把握低財務成本、創造房價、大發利市。才幾年得功夫,房價屢屢有更高境界的攀爬,高到「自住型」的需求者受不了。自由經濟架構的「投資」與「投機」行為,都為了追求「獲利」,各憑本事鑽營、冒險、賺錢,無可厚非。

為了打壓房市,先來個~奢侈稅,「想徵稅」對零和遊戲的證劵下手課所得稅,一併挹注健保缺口,國際油價每桶超過USD$150元時;媒體高喊每桶$200元不無可能,調上去的水、電、能源價格,公、私部門一併站穩立場。地方稅源不足,透過地方自治委員會、評定、調升「土地公告現值」,課徵地價稅賦增加「稅收」。今年財政部、部長最大成就政績;應該是「兩稅合一」的立法,預定1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稅制」,配合「實價登錄」制度,得以有效抑制「房價投機」,以上都跟趨勢、追求公平、正義有關,依法、依理有所本。

回歸到社區「海砂屋」、都更改建的困境,「房價」、兩稅合一之後的「稅賦」,依然是「關鍵」。因為「住戶」不可能自掏腰包「墊錢」去更新大樓;大樓為「集合式住宅」,「土地」產權由「全體住戶」共同持分、共同共有,「建築物」除了自家「專屬部份」,也有將近14~17%公共設施面積,以「持分方式」登記產權、共同共有。

更新重建,依法從「海砂屋」及「都更」獲得「容積獎勵值」改建,不論是「自主更新」或「代位實施」,採《權利變換》而增加的「樓地板面積」,得按「市價」出售餘屋歸墊「營建成本」。惟「房價」如果看跌,勢將影響「餘屋出售」回收價金,一旦不足清償銀行「建築融資」,資金缺口的「風險」,這是《建商》不敢輕易進場的「顧忌」,也是住戶必須「認知」,住戶可能得承擔債務的義務。

人助、自助的選擇,除了不出錢、死守、不同意改建之外;如果由建商提出「協議合建」條件合理,在確保「餘屋風險」保證由「建商」承擔下來。經審慎評估更新後的「資產價值」,「自住」應該尚有可為。換回房子面積太小則考慮「加購」,如果想「賣掉」新成屋;那還得考慮兩年內出售「新房子」,於105年1月1日起得按「兩稅合一」規定,以「實價登錄金額」繳納20%「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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