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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不同意戶遭拆 北市:建商依法

中央社  201672日 下午6:49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01672日電)永春都更案爭議,台北市都發局今天說,以公開透明態度面對,且建商依法領得執照,會議記錄也已公告上網,且實施者認為未同意戶所提價值與法定權利變換差超過30倍,無法認同。

針對延宕許久永春都市更新案,台北市都市發展局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因建商依法領得建造及拆除執照,為確保實施者、權利關係人相關權益,除要求實施者辦理協調事宜,也可依核發拆除執照依法處理都更。

2日上午,王家不同意戶上午遭到拆除。王先生說,非常憤怒!沒答應建商拆房,此案經行政法院撤銷,法理來說,建商建築和拆除執照有問題,昨天都發局會議也有說明,卻還發生這種情形。

對此,台北市都市更新處下午表示,多年來為兼顧各方權益,協助該案變更,實施者今年38日向市府申請代拆後,除依規定召開2次協調會外,也透過「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與評估。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昨天公開專案小組會議紀錄,有出席的未同意戶仍堅持該戶原址配置「公益設施價值」應屬該戶擁有;建商認為未同意戶所提價值與法定權利變換應分配價差超過30倍,無法認同。

同意戶代表表示,未同意戶為個人利益考量,罔顧99%同意戶居住安全及財產權利,不能接受。

北市更新處說,與會委員都認為未同意戶訴求不合理,且與現行權利變換估價制度不符,「捐贈公益設施」得到容積獎勵,應屬相關權利人共享,非未同意戶獨享。

北市更新處表示,因建商已依法領得執照,為確保實施者、權利關係人權益,除告知積極協調外,也可依法處理都更。有關專案小組會議紀錄及附件,可至都發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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