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殿大廈社區觀測站
寶殿大廈業經市府公告列管[海砂屋]判定為:需加勁補強得經全體住戶合議改建。可一併納入[都更容積獎勵]申請重建。 社區列管[海砂屋]公告自99.07.1.~104.06.30.屆滿五年,據查自106年7月1日起逐年遞減5%海砂屋容積獎勵值。j外加[都更容積獎勵值]不變。

目前分類:海砂屋列管、都市更新改建、社區動態、公告事項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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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104年12月31日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六次(臨時)會會議記錄

一、 開會地點:B區12樓會議室

二、 開會時間:104年12月31日(四)下午8:30分

三、   開會事由:

1.    提案討論及公告105年度管理委員會、改選委員公告事項。

2.    提案討論,循例於105年1月20日下午8:00、假B區12樓會議室,由104年度A、B區主委、財委辦理「104年度管理委員會」移交事項。

四、 主席報告:出席委員達2/3以上 宣布開會。

五、   提案討論事項 :

(一)、提案討論及公告105年度管理委員會、改選委員公告事項。

討論:

1.    A區住戶121戶,參與投票66戶,公開統計;廢票5張、有效票61張。

2.    B區住戶121戶,參與投票55戶,公開統計;廢票1張、有效票54張。

3.    請下屆(105)A、B區當選委員,於105年1月20日前依「住戶管理規約」互為推舉A、B區主委、財委及監委人員,一併推舉「大樓主任委員」等,以利銜接「大樓行政管理」交接事務。

決議: 公告105年A、B區當選委員及候補委員名單如下:

A區、當選委員及候補名單

B區、當選委員及候補名單

備註

門牌號碼

姓名

門牌號碼

姓名

名單按得票數排序

765號5樓之4

何東輝

763號4樓之8

鄭進隆

 

765號3樓之3

何志成

763號11樓之5

馮菊貞

 

765號(1樓)

吳鴻瑞

763號4樓之4

許馨元

 

765號3樓之1

林秀燕

763號5樓之8

王春明

 

765號6樓之4

黃一蘋

763號8樓之10

張靓如

 

 

候補委員

 

候補委員

 

765號11樓之8

蔡明宏

763號9樓之5

姚競薇

 

765號11樓之6

李張麗卿

763號之4(1樓)

瞿幸安

 

 

     (二)、提案討論,循例擬於105年1月20日(三)下午8:00、假B區12樓會議室,由104年度A、B區主委、財委辦理「104年度管理委員會」移交事項。

     討論:

1.    請104年度、A、B區委員會備妥如上開說明;由A、B區主委、財委辦理移接手續。

2.    截至104.12.31.B區住戶「積欠管理費名單」(如附),原定105年1月7日出席「調解委員會」敦促催交管理費事務。因104年度B區委員會任期屆滿,將不出席調解會,予順延至下屆(105年度)「B區管委會」辦理催繳工作。

3.    歷年公文書、會議紀錄、鑑定報告等,存放於B 區公文書鐵櫃;一併移交會議室及文書櫃鑰匙。

4.    A、B區「財務委員」存放「行政管理費」銀行存摺餘款,核帳及辦理移交事項。

     決議: 謹訂於105年1月20日(三)下午8:00、假B區12樓會議室辦理移交,一併行文台北市政

呈報;104年度 吳鴻瑞 大樓主任委員請辭事項。

 

六、   臨時動議 : 無。

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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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104年12月31日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六次(臨時)會會議記錄

一、 開會地點:B區12樓會議室

二、 開會時間:104年12月31日(四)下午8:30分

三、   開會事由:

1.    提案討論及公告105年度管理委員會、改選委員公告事項。

2.    提案討論,循例於105年1月20日下午8:00、假B區12樓會議室,由104年度A、B區主委、財委辦理「104年度管理委員會」移交事項。

四、 主席報告:出席委員達2/3以上 宣布開會。

五、   提案討論事項 :

(一)、提案討論及公告105年度管理委員會、改選委員公告事項。

討論:

1.    A區住戶121戶,參與投票66戶,公開統計;廢票5張、有效票61張。

2.    B區住戶121戶,參與投票55戶,公開統計;廢票1張、有效票54張。

3.    請下屆(105)A、B區當選委員,於105年1月20日前依「住戶管理規約」互為推舉A、B區主委、財委及監委人員,一併推舉「大樓主任委員」等,以利銜接「大樓行政管理」交接事務。

決議: 公告105年A、B區當選委員及候補委員名單如下:

A區、當選委員及候補名單

B區、當選委員及候補名單

備註

門牌號碼

姓名

門牌號碼

姓名

名單按得票數排序

765號5樓之4

何東輝

763號4樓之8

鄭進隆

 

765號3樓之3

何志成

763號11樓之5

馮菊貞

 

765號(1樓)

吳鴻瑞

763號4樓之4

許馨元

 

765號3樓之1

林秀燕

763號5樓之8

王春明

 

765號6樓之4

黃一蘋

763號8樓之10

張靓如

 

 

候補委員

 

候補委員

 

765號11樓之8

蔡明宏

763號9樓之5

姚競薇

 

765號11樓之6

李張麗卿

763號之4(1樓)

瞿幸安

 

 

     (二)、提案討論,循例擬於105年1月20日(三)下午8:00、假B區12樓會議室,由104年度A、B區主委、財委辦理「104年度管理委員會」移交事項。

     討論:

1.    請104年度、A、B區委員會備妥如上開說明;由A、B區主委、財委辦理移接手續。

2.    截至104.12.31.B區住戶「積欠管理費名單」(如附),原定105年1月7日出席「調解委員會」敦促催交管理費事務。因104年度B區委員會任期屆滿,將不出席調解會,予順延至下屆(105年度)「B區管委會」辦理催繳工作。

3.    歷年公文書、會議紀錄、鑑定報告等,存放於B 區公文書鐵櫃;一併移交會議室及文書櫃鑰匙。

4.    A、B區「財務委員」存放「行政管理費」銀行存摺餘款,核帳及辦理移交事項。

     決議: 謹訂於105年1月20日(三)下午8:00、假B區12樓會議室辦理移交,一併行文台北市政

呈報;104年度 吳鴻瑞 大樓主任委員請辭事項。

 

六、   臨時動議 : 無。

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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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明池山莊 

海砂屋主動重建首例 潤泰雙子星動土 估2018年完工

作者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20151130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方明╱台北報導】

潤泰集團主動回收重建的海砂屋「潤泰雙子星」昨(29)日舉行動工典禮,創下國內房地產史上建商主動回收免費重建的首例,103戶住戶可望在2018年入住新房,屆時每坪單價可望逾百萬元,住戶說感覺像中樂透。尹衍樑認為「賠錢也要做,這是良心問題」的態度,也擦亮潤泰集團這塊「金字招牌」。

潤泰創新總經理李志宏昨日表示,位於北市辛亥路、汀州路口的自建案「潤泰雙子星」目前屋齡26年,在2012年潤泰新自行檢查時發現有鋼筋外露、混凝土剝落等現象,隔年該棟被列管為海砂屋,潤泰新經過1年1個月的協調、整合說服住戶,在2014年12月與106位所有權人簽約完成重建合約。

潤泰新出錢、出力、出人,免費幫住戶重建新大樓,並補貼住戶興建時期的租金費用。李志宏說,每次公司開會時,尹衍樑常掛念住戶安危,每遇到地震就很著急,常問住戶何時要搬家,並說「海砂屋就像天生有缺陷的孩子,建商就是父母要負起責任,賠錢也要做,這是良心問題」。

「潤泰雙子星」原樓高12層樓,打掉重建為地上15樓、地下2樓,共計130戶的新大樓,該案已於本(11)月取得建照,並在昨日舉行動工典禮後將開始動工,預計2017年6月完成結構體,2018年7月取得使照交屋。

李志宏表示,該案適合海砂屋重建獎勵,可增加30%的容積率,但潤泰新只使用到24%,預計投入近15億元的興建費用,可分回1315樓共24戶,但預估仍會虧損約12億元。

新建後的「潤泰雙子星」公設比不到20%,規畫34.5坪及41.4坪,原住戶依照原來樓層1戶換1戶,因該案位於北市精華區,預估新大樓完成後每坪單價可望逾百萬元。

 

祝願 105年度全面改選的寶殿大廈管委會」順利、成功推動改建

~本於訴求;將全力推動大樓重建,請住戶支持投票。

    社區參與委員改選事務,住戶向來都是低調、迴避、推辭的情況居多。105年度的改選委員活動,生態驟然轉變成主動、積極,有心人背後下指導棋,以自費印製傳單、發放推薦名單,公然請大家支持推選指定住戶擔任委員,氣氛大大不同於往年,估不論動機如何 ? 住戶有心服務社區、貢獻時間、為社區住戶居家公共安全出力、費神,竭誠歡迎 !

    但人的動機」,通常來自於起心動念,善哉。

    誠如所提出的推選宣言;表示將全力推動社區大樓改建。果真如此,與前些日子邀來柯市長視察社區海沙屋損害狀況,應該是更新會的重大進展,只可惜,終究雷聲大雨點小,成效有限。討論海沙屋法規,要修改,也不可能,說改就改,更何況政府執行法規,尚須考慮施政政策的延續性。柯市長回復王威中議員的公文;經更新會大肆張貼、標記重點的公文書(有斷章取義之嫌),公文明白說明;凡列管海砂屋社區,於公告屆滿五年,自第6年起逐年遞減5%容積獎勵值。目前寶殿大樓」截自105729日止,適用海砂屋容積獎勵值僅剩25%

     104年度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成立之更新會籌備事項,幾經修改章程、推選理事長及相關幹部成員在案(17個人推選出來得理事長),只可惜當事人總是遮遮掩掩,生怕別人知道她們幹了那些好事似的。有關公告事項,略顯得草率行事,僅以更新會、收發章核印,也不見理事長簽名,更不敢發給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了解努力成果,所謂「改建更新會不就是得面對全體有權人? 無須因人設事。

     寶殿大廈、242戶的社區;必然擁有多元的成員,立場不同、認知有落差,海沙屋改建立法旨意於合議重建,依規、容許以達80%以上戶數或土地及建築物產權比例,得申請海沙屋重建核備手續,仍須以100%住戶簽署重建文件,合議才有可能執行拆除及後續改建的目標。

     只因105年度改選委員成員,有人不因積欠管理費」而汗顏,居然還臉不紅、氣不喘,公然喊出選我、選我。一個不能尊重社區管理規約、照期繳交管理費」的委員,既貪圖便宜行事,佔盡住戶便宜,狀似誣賴。將來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大家起而效尤,跟著不繳管理費,禍起蕭牆,引發社區管理失序,大樓改建不成,社區正常功能先行癱瘓,大家務必三思。試想;由這般人推動社區改建,恐難於期待公平、合理,更難指望能為大家謀福利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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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周圍景觀 

修改海砂屋容積獎勵遞減年限 柯P狠狠打槍

新頭殼

NewTalk 新頭殼2015/8/26

新頭殼newtalk 2015.08.26 劉奕霆/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26日下午召開公安會報,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會中聽取建管處報告海砂屋善後處理作為時,對於建管處已擬草案將容積獎勵從逾期每年折減5%,改為每3年折減5%一事當場不滿,回絕建管處。柯文哲說,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不是拿來參考的,建管處原本27日還要對此做專題報告,柯在現場直接打槍說「我不同意,我告訴你明天(27日)不要交上來,交上來被我罵而已」。

建管處下午在公安會報中提到,目前按照「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須拆除的建物自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放寬容積30%,逾期則每年折減5%,換句話說,5年內申請重建,可享30%容積獎勵。

不過,建管處指出,已擬草案將容積獎勵從逾期每年折減5%,因為現在列管的建築物中有近20棟在談都更,而實施者就會和每個住戶談,這段期間若每年進行折減,就會對談判和簽約產生困難,所以才會改為每3年折減5%。不過柯文哲聽完後說「我不同意」,柯說,每一個計畫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樣子放寬、拖下去「又要等到反攻大陸才會成功」,這樣子法律沒有一致性。

建管處會後表示,目前北市海砂屋有42案,共1600戶由北市府列管中,當時會考慮將每年折減改為每3年折減容積獎勵,最主要是因為擔心容積獎勵減少,對於原住戶還說容易棄守、不接受都更,既然柯反對,那就可能繼續維持原有的條文。

大樓海沙屋列管公告屆滿5年,容積獎勵30%勢將面臨遞減5%的權益損失。

 

    建築物」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體;如果在興建過程使用混凝土建材品質未作好品質檢驗,一旦混凝土沙、石夾帶著超標的鹽分會產生氯離子」。「氯離子」日久和「鋼筋」起了化學作用,它與保護鋼筋的「氧化作用」不同,因為「氯化鐵」促使鋼筋腐蝕、膨脹、剝落,一併危害「建築物」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支撐力。

     「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俗稱海沙屋);須拆除的建物自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放寬容積30%,逾期則每年遞減5%,換句話說,5年內「申請重建」可享30%容積獎勵。「放寬獎勵容積」比例30%,如縮減比例,相對更新建物「總建築面積」會跟著減少。「建商」根據「總建物面積」規劃建物出售的「單元」,按「單元面積」乘以「預售價格」就能推估出可能的「成交價格」及「核算成本」。

      報載潤泰集團董事長;針對早期公司在汀洲街興建的潤泰雙子星,因檢測為海沙屋,主動交待經理人;應協調住戶使用新工法」重新改建,一併補貼興建期間3年的租金。潤泰集團不論是出於維護商譽,還是企業家良心。這個行動起自於德行,免於嫌隙紛爭,棋高一著,住戶樂意配合,增加容積獎勵值的建物面積,不怕遭遇房市低迷,開盤預售行情不低,照樣被訂購八成,預估虧本有限。畢竟算計總歸要有信任」作基礎,重建結局圓滿,賓主盡歡,潤泰保住了商譽,老闆贏得了讚賞,美是一樁,值得鼓掌。同屬海沙屋受害住戶的生聚教訓;選擇重視商譽的建商是保障權益的關鍵。

 

       話說寶殿大樓也是海砂屋,一棟使用已達34個年頭的11層大樓;管委會曾經在列管期限內,邀約建商參與尋求重建,辦過很多次都更說明會,苦口婆心的講解權益內容、規勸改建,卻換來一張張疑惑的臉孔。列管5年期限,過去了, 住戶不可能愚昧到不知自家參與改建的權益何在 ? 只因社區存在著太多山頭,各自擁有不同理念的意見領袖杯葛,形成僵局。

 

      今年七月份忽然有人覺醒」了,當然也不是一下子變聰明」起來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一再發動住戶簽署意向書」,逼著大家參與改建。大張旗鼓推動都市更新、組織更新會、呼籲改建,請託市議員邀請柯P市長巡視社區,無可厚非。海砂屋依然無解;大夥兒;就是找不到大樓改建的共識,試想改建意識、策略、主軸不清,恐難有作為。

 

      科學驗證海沙屋就是在使用達30年之後,開始急遽惡化。我們既不是潤泰集團建的房子,也不太可能博得集團老闆的關心。柯P市長的決斷,篤定海沙屋法規,依舊照規定執行,社區重建面臨遞減5%容積獎勵值,已成定局。整合社區住戶真正的困難點,在於太多私心,一個看不到、模不著、猜不到的迷惑與障礙情境。人生遇到海砂屋的機會不多,能碰到像瞤泰集團的公司老闆,願意主動協助重建,機率更少,相信「潤泰雙子星受邀改建住戶的幸福指數」,應該高於中樂透彩。當然住戶的私心」情境,是個可以自行調整的私德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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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周圍景觀 

修改海砂屋容積獎勵遞減年限 柯P狠狠打槍

新頭殼

NewTalk 新頭殼2015/8/26

新頭殼newtalk 2015.08.26 劉奕霆/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26日下午召開公安會報,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會中聽取建管處報告海砂屋善後處理作為時,對於建管處已擬草案將容積獎勵從逾期每年折減5%,改為每3年折減5%一事當場不滿,回絕建管處。柯文哲說,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不是拿來參考的,建管處原本27日還要對此做專題報告,柯在現場直接打槍說「我不同意,我告訴你明天(27日)不要交上來,交上來被我罵而已」。

建管處下午在公安會報中提到,目前按照「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須拆除的建物自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放寬容積30%,逾期則每年折減5%,換句話說,5年內申請重建,可享30%容積獎勵。

不過,建管處指出,已擬草案將容積獎勵從逾期每年折減5%,因為現在列管的建築物中有近20棟在談都更,而實施者就會和每個住戶談,這段期間若每年進行折減,就會對談判和簽約產生困難,所以才會改為每3年折減5%。不過柯文哲聽完後說「我不同意」,柯說,每一個計畫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樣子放寬、拖下去「又要等到反攻大陸才會成功」,這樣子法律沒有一致性。

建管處會後表示,目前北市海砂屋有42案,共1600戶由北市府列管中,當時會考慮將每年折減改為每3年折減容積獎勵,最主要是因為擔心容積獎勵減少,對於原住戶還說容易棄守、不接受都更,既然柯反對,那就可能繼續維持原有的條文。

大樓海沙屋列管公告屆滿5年,容積獎勵30%勢將面臨遞減5%的權益損失。

 

    建築物」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體;如果在興建過程使用混凝土建材品質未作好品質檢驗,一旦混凝土沙、石夾帶著超標的鹽分會產生氯離子」。「氯離子」日久和「鋼筋」起了化學作用,它與保護鋼筋的「氧化作用」不同,因為「氯化鐵」促使鋼筋腐蝕、膨脹、剝落,一併危害「建築物」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支撐力。

     「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俗稱海沙屋);須拆除的建物自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放寬容積30%,逾期則每年遞減5%,換句話說,5年內「申請重建」可享30%容積獎勵。「放寬獎勵容積」比例30%,如縮減比例,相對更新建物「總建築面積」會跟著減少。「建商」根據「總建物面積」規劃建物出售的「單元」,按「單元面積」乘以「預售價格」就能推估出可能的「成交價格」及「核算成本」。

      報載潤泰集團董事長;針對早期公司在汀洲街興建的潤泰雙子星,因檢測為海沙屋,主動交待經理人;應協調住戶使用新工法」重新改建,一併補貼興建期間3年的租金。潤泰集團不論是出於維護商譽,還是企業家良心。這個行動起自於德行,免於嫌隙紛爭,棋高一著,住戶樂意配合,增加容積獎勵值的建物面積,不怕遭遇房市低迷,開盤預售行情不低,照樣被訂購八成,預估虧本有限。畢竟算計總歸要有信任」作基礎,重建結局圓滿,賓主盡歡,潤泰保住了商譽,老闆贏得了讚賞,美是一樁,值得鼓掌。同屬海沙屋受害住戶的生聚教訓;選擇重視商譽的建商是保障權益的關鍵。

 

       話說寶殿大樓也是海砂屋,一棟使用已達34個年頭的11層大樓;管委會曾經在列管期限內,邀約建商參與尋求重建,辦過很多次都更說明會,苦口婆心的講解權益內容、規勸改建,卻換來一張張疑惑的臉孔。列管5年期限,過去了, 住戶不可能愚昧到不知自家參與改建的權益何在 ? 只因社區存在著太多山頭,各自擁有不同理念的意見領袖杯葛,形成僵局。

 

      今年七月份忽然有人覺醒」了,當然也不是一下子變聰明」起來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一再發動住戶簽署意向書」,逼著大家參與改建。大張旗鼓推動都市更新、組織更新會、呼籲改建,請託市議員邀請柯P市長巡視社區,無可厚非。海砂屋依然無解;大夥兒;就是找不到大樓改建的共識,試想改建意識、策略、主軸不清,恐難有作為。

 

      科學驗證海沙屋就是在使用達30年之後,開始急遽惡化。我們既不是潤泰集團建的房子,也不太可能博得集團老闆的關心。柯P市長的決斷,篤定海沙屋法規,依舊照規定執行,社區重建面臨遞減5%容積獎勵值,已成定局。整合社區住戶真正的困難點,在於太多私心,一個看不到、模不著、猜不到的迷惑與障礙情境。人生遇到海砂屋的機會不多,能碰到像瞤泰集團的公司老闆,願意主動協助重建,機率更少,相信「潤泰雙子星受邀改建住戶的幸福指數」,應該高於中樂透彩。當然住戶的私心」情境,是個可以自行調整的私德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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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公告

主旨: 根據104年度第5次管理委員(臨時)會議、提案一、決議。公告改選A、B區委員

,一併公告登錄之『選舉人名冊』,由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逕行確認或更正登錄名單

,以便製作選票。定於104年12月20 日(日)辦理改選事務,擬由A、B區全體區分所有

權人、住戶公開投票改選AB區、行政管理委員。選後照章公告 : 105年度『寶殿大

廈』AB區、管理委員會選任委員、候補委員及樓層代表事宜。 

說明 :

一、改選AB區管理委員,係依據本大廈管理規約第五條、第七條、第十九條辦理 :

   ()AB棟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採無記名、連記投票,擬以得票數最高前

五名,選任為A、B區、各五位管理委員會委員及2名候補委員,擇日互推、

區主委、區行政副主委、區財務副主委及二位區監察委員,各自組成A、B

區管理委員會。

   ()、各樓層均設置一位樓層委員代表,協助推動行政事務,其權限及任期及相

     關事宜,應依管理規約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辦理。

二、選舉人:凡A、B區、區分所有權人住戶,以『寶殿大廈』每戶為一單元、領取一092 

       張選票,每張選票圈選15名被選舉人。

三、被選舉人: 凡A、B區每戶以一人為代表,予登錄『選舉人名冊』全數列為被選

舉人;惟依本大廈管理規約第五條:主委、行政副主委及財務副主委三位之

選任,必須為『區分所有權人』或其配偶任之。本次改選任期至105年12

月31日止,屆期前一個月再行改選。

、選舉人投票注意事項 :

   ()投票當日領取選票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經監票人員予確認其身分。

   ()選舉人領取選票時,應於『選舉人名冊』領表單,簽名或蓋章存查。

   ()AB區『選舉人選票』,每張選票得任由『投票人』最多圈選15

   『被選舉人』為限,投票人於選票上所圈選人數,如超過五名以上『被選

        舉人』,則該張選票視同廢票

五、開票 : AB區分別辦理投、開票事務,於1041220 ()投票結束後隨即

公開錄影,執行開票、統計得票數、公告當選人名單。            

   ()、擬以得票數最高前之七名,公告當選AB區管理委員會、五名區委員及

        區候補委員二名,擇日由AB區各五名委員,相互推選出AB區主任委

員、區行政副主委、區財務副主委及二名區監委,名單另行公告。

   ()、上述AB區管理委員會、區委員當選人,如有特殊因素而無法上任者,

        則由AB區選任委員自行協調候補委員遞補之。

()、公告選任AB區組成管理委員會之委員名單,及各樓層得票數次高之住戶

     擔任各樓層之住戶代表,次高票者無法上任時,則依序由次次高得票者擔

任之,以下類推。

六、投票時間 : 1041220 (星期 日 )上午 8:30 ~中午12:00 截止。

七、1041220日投()票地點 : AB區、 一 樓大門入口處。

八、監票及開票人: 邀全體住戶參與監督,請A區~吳鴻瑞、李榮貴、國正、簡美珠、蔡

登妙,B區~王榮杰、陳李丘、方寶定、盧督章、李政雄,另邀 固安保全 ~ 陳總幹

事協助選務工作及支援保全人員維護秩序。

九、104125日公告AB區登錄之『選舉人名冊』。有關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

   名單,如登載有誤,請於10412 10 日前自行提出書面證件,委請『總幹

   事』更正『選舉人名單』。

十、10412 12 日重新按更新後AB區登錄住戶『選舉人名冊』公告推選。

 

                        寶殿大廈 (AB) 管理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4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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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A區潭美颱風受損 

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5(臨時)會議紀錄

一、    開會日期 : 104 11 29()下午8:00

二、    開會地點 : 本大樓B12樓會議室

三、    開會事由 :

有關本大樓104年度管委會、AB區管理委員任期將屆(1041231),按管理規約;擬公告委員推選辦法及AB區住戶名單,謹訂於1041220()投票改選AB區管理委員,擬提請討論。

四、    出席委員 :吳鴻瑞、李榮貴、簡美珠、陳李丘、方寶定、李政雄共6人。

五、    主席報告 : 出席六人,人數達2/3以上宣布開會。

六、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有關本大樓104年度管委會、AB區管理委員任期將屆(1041231),按管理規約;擬公告委員推選辦法及AB區住戶名單,謹訂於1041220()投票改選AB區管理委員,擬提請討論。

附件: 105年度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推舉辦法(公告)

討論 :

一、  經查附件選舉公告係根據本大樓住戶規約及慣例辦理。為了維護社區行政管理常態運作及居家公共安全等,務必請全體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踴躍參與推舉新一屆AB區管理委員會成員。擬推舉AB區委員各5名,候補委員各2名及各樓層、樓委各1名。

二、  依住戶管理規約;有關推舉AB區委員,係以社區每戶擁有一張選票,選舉當天按每張選票」,列出A區和B區全體住戶名單及門牌號碼,得任由住戶自行圈選5名以內名單,自行投票作為推舉基準,循此力求公正,故不便接受委託書方式投票。

三、  全程錄影開票;投票當天視天候狀況得公開於中庭揭露開票,如遇風雨,則分別轉至AB區公告欄處辦理。

決議 :照案通過。

 

七、       臨時動議:

提案一:為常年維護大樓消防系統廠商:世貿有限公司;通知AB消防受信總機」零件腐蝕老舊,難免發生火警誤報。因涉大樓公共安全及住戶居家安全,請廠商提報更新AB區受信總機」報價明細(如附),擬予更新替換以策安全,提請討論。

討論 : 檢附AB區受信總機」報價明細(公告)

決議 : 照案通過。

 

提案二:為配合更新會」擬公告:有關推動大樓改建、更新訊息提議。已於AB區入口廊道上方,各裝置閉錄電視」影幕、主機集中於管理室管控。謹此知會 全體住戶及更新會幹部成員,即日啟用。

討論 :

請按1041024日管委會第四次()會議記錄、臨時動議、提案一、開機、關機;暫定為每天下午6時至9時止、例假日則與社區清運垃圾時段同步撥放、關機。

    決議 : 照案通過。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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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A區潭美颱風受損 

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5(臨時)會議紀錄

一、    開會日期 : 104 11 29()下午8:00

二、    開會地點 : 本大樓B12樓會議室

三、    開會事由 :

有關本大樓104年度管委會、AB區管理委員任期將屆(1041231),按管理規約;擬公告委員推選辦法及AB區住戶名單,謹訂於1041220()投票改選AB區管理委員,擬提請討論。

四、    出席委員 :吳鴻瑞、李榮貴、簡美珠、陳李丘、方寶定、李政雄共6人。

五、    主席報告 : 出席六人,人數達2/3以上宣布開會。

六、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有關本大樓104年度管委會、AB區管理委員任期將屆(1041231),按管理規約;擬公告委員推選辦法及AB區住戶名單,謹訂於1041220()投票改選AB區管理委員,擬提請討論。

附件: 105年度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推舉辦法(公告)

討論 :

一、  經查附件選舉公告係根據本大樓住戶規約及慣例辦理。為了維護社區行政管理常態運作及居家公共安全等,務必請全體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踴躍參與推舉新一屆AB區管理委員會成員。擬推舉AB區委員各5名,候補委員各2名及各樓層、樓委各1名。

二、  依住戶管理規約;有關推舉AB區委員,係以社區每戶擁有一張選票,選舉當天按每張選票」,列出A區和B區全體住戶名單及門牌號碼,得任由住戶自行圈選5名以內名單,自行投票作為推舉基準,循此力求公正,故不便接受委託書方式投票。

三、  全程錄影開票;投票當天視天候狀況得公開於中庭揭露開票,如遇風雨,則分別轉至AB區公告欄處辦理。

決議 :照案通過。

 

七、       臨時動議:

提案一:為常年維護大樓消防系統廠商:世貿有限公司;通知AB消防受信總機」零件腐蝕老舊,難免發生火警誤報。因涉大樓公共安全及住戶居家安全,請廠商提報更新AB區受信總機」報價明細(如附),擬予更新替換以策安全,提請討論。

討論 : 檢附AB區受信總機」報價明細(公告)

決議 : 照案通過。

 

提案二:為配合更新會」擬公告:有關推動大樓改建、更新訊息提議。已於AB區入口廊道上方,各裝置閉錄電視」影幕、主機集中於管理室管控。謹此知會 全體住戶及更新會幹部成員,即日啟用。

討論 :

請按1041024日管委會第四次()會議記錄、臨時動議、提案一、開機、關機;暫定為每天下午6時至9時止、例假日則與社區清運垃圾時段同步撥放、關機。

    決議 : 照案通過。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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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4(臨時)會會議紀錄

一、    開會日期 : 104 10 24()下午8:00

二、    開會地點 : 本大樓B12樓會議室

三、    開會事由 :

有關本大樓「都更改建會理、監事」邀約管理委員會、委員(當天不足法定人數),於104929日假B12樓會議室,招集「行政協調會議」,因提案內容涉及兩會各自權限及責任問題,擬提請討論。

四、    委員簽到 :吳鴻瑞、李榮貴、簡美珠、陳李丘、方寶定、李政雄等出席六人。

五、    主席報告: AB區委員出席達2/3以上宣布開會。

六、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有關本大樓「都更改建會理、監事」邀約管理委員會、委員(當天不足法定人數),於104929日假B12樓會議室,招集「行政協調會議」,因提案內容涉及兩會各自權限及責任問題,擬提請討論。

討論 :

()、經查1041022日上午市議員王威中協同柯文哲市長及市府

團隊蒞臨社區視察海砂屋損害狀況。據市長指示:擬重新檢討

海沙屋法規專案列管本社區等,詳如報導。

()、重申管委會至少是個公正的旁觀者;也必須捍衛所有住戶希

望參與改建的決心。

決議 :有關104929「都更改建會理、監事」會議紀錄,經修

正如10410 24日附記之決議事項。謹存查、一併檢附

轉交全體區分所有權人

 

七、       臨時動議:

提案一:市府團隊於視察社區時提議;依社區海沙屋損害狀況,

以本大樓已列管屆滿五年,面臨逐年遞減5%海砂屋容積獎勵遺憾。研議重

新立案;擬按「須拆除重新列管,希於3年列管期限內;儘洽社區住戶

把握整合改建等。提案於AB區一樓電梯入口處,各裝置閉路電視一處

除撥放10410 22日市長及市府團隊在B區會議室開會及住戶住家損

害情況。為喚起住戶提高警覺之外,亦得供為社區電子化公佈欄使用,提

請討論。

    討論 : 開機時間暫定為每天下午六點至九點止,例假日則與社區清運垃圾

           時間同步開機、關機撥放。

    決議 : AB區財委連繫廠商估價,逕行評估及安裝啟用。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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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4(臨時)會會議紀錄

一、    開會日期 : 104 10 24()下午8:00

二、    開會地點 : 本大樓B12樓會議室

三、    開會事由 :

有關本大樓「都更改建會理、監事」邀約管理委員會、委員(當天不足法定人數),於104929日假B12樓會議室,招集「行政協調會議」,因提案內容涉及兩會各自權限及責任問題,擬提請討論。

四、    委員簽到 :吳鴻瑞、李榮貴、簡美珠、陳李丘、方寶定、李政雄等出席六人。

五、    主席報告: AB區委員出席達2/3以上宣布開會。

六、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有關本大樓「都更改建會理、監事」邀約管理委員會、委員(當天不足法定人數),於104929日假B12樓會議室,招集「行政協調會議」,因提案內容涉及兩會各自權限及責任問題,擬提請討論。

討論 :

()、經查1041022日上午市議員王威中協同柯文哲市長及市府

團隊蒞臨社區視察海砂屋損害狀況。據市長指示:擬重新檢討

海沙屋法規專案列管本社區等,詳如報導。

()、重申管委會至少是個公正的旁觀者;也必須捍衛所有住戶希

望參與改建的決心。

決議 :有關104929「都更改建會理、監事」會議紀錄,經修

正如10410 24日附記之決議事項。謹存查、一併檢附

轉交全體區分所有權人

 

七、       臨時動議:

提案一:市府團隊於視察社區時提議;依社區海沙屋損害狀況,

以本大樓已列管屆滿五年,面臨逐年遞減5%海砂屋容積獎勵遺憾。研議重

新立案;擬按「須拆除重新列管,希於3年列管期限內;儘洽社區住戶

把握整合改建等。提案於AB區一樓電梯入口處,各裝置閉路電視一處

除撥放10410 22日市長及市府團隊在B區會議室開會及住戶住家損

害情況。為喚起住戶提高警覺之外,亦得供為社區電子化公佈欄使用,提

請討論。

    討論 : 開機時間暫定為每天下午六點至九點止,例假日則與社區清運垃圾

           時間同步開機、關機撥放。

    決議 : AB區財委連繫廠商估價,逕行評估及安裝啟用。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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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102.10.19.(六)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寶殿大廈第3次(臨時)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 開會日期 : 1041017()下午8:00整。

二、 開會地點 : B12樓會議室

三、 開會事由 :

有關社區委外清運家庭廢棄物(垃圾)公司(誠上企業有限公司),因市府104年4月24日公告;自7月份起調整代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每公噸$1,858元調升$224元,每噸收費$2,082元,漲幅約12%。據廠商來函表示:目前社區每月$36,000元「清運費」,擬從八月份起另外追加轉嫁每月清運費$4,300元,調整後每月收費為$40,300元,提請討論。

四、 委員簽到 :吳鴻瑞、李榮貴、簡美珠、王榮杰、方寶定、李政雄等出席六人。

五、 住戶列席 : 黃丁財、鄭代欣、王志中、許馨元等四人。

六、 主席報告: AB區委員出席達2/3以上宣布開會。

七、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有關社區委外清運家庭廢棄物(垃圾)公司(誠上企業有限公司),因市府104年4月24日公告;自7月份起調整代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每公噸$1,858元調升$224元,每噸收費$2,082元,漲幅約12%。廠商來函表示 : 社區每月$36,000元「清運費」,擬從八月份起另外追加轉嫁,每月清運費$4,300元,調整後每月收費為$40,300元,提案討論。

說明 :

 1、市府公告及來函如附件。

     2、委外廠商來文,擬由1048月份起調升清運費$40,300元。來文日期104102

日通知「管委會」,擬招開管委會協商「清運費」自10410月份起予調整為每月$40,300

元。

     3、經查目前社區每月AB區「管理費」收入,常態用於水電、清潔、消毒、保全、消防檢查、

電梯保養開銷等結餘很有限。經查每月發生不足開銷,係源於部份住戶「拖欠管理費」情況。

針對積欠「管理費」住戶而言;既然大家同樣享用社區公共水電、保全、清潔、電梯、清運

垃圾等服務機能。尚請感同身受;為愛護社區環境及居家安全,從愛惜自己家園立場著想,

請盡早清理、補繳「積欠管理費」,以利社區「行政管理」正常運作。

     討論 :

1.    經換算每月調整設區總清運費$40,300元,則每月平均社區得清運噸數19.35頓,如按社區242戶折算;每戶、每天得清除2.66公斤垃圾,續由行政管理費內分攤每戶、每月清運費」為$166元。預估仍較住戶購買垃圾袋自行清運有利,擬予維持社區清運機制。

2.    經查市府環保局104424日公告:104 71日起調升焚化爐代處理廢棄物收費為每噸$2,082元。委外清運公司來函;擬自1048月份起比照調升12%(即每噸增加$224)收費。

3.    有關積欠管理費尚祈自愛,一併呼籲按月繳清行政管理費,以利社區常態運作。

     決議 :

1.    基於委外清運公司遲至104102日才來函通知管委會,即日招開本次會議討論;實不便於支付朔及既往之2個月份「清運費差價」(89月份各$4,300),尚請諒查。

2.    決議自10410月份起予調整每月社區清運費$40,300元整。

八、 臨時動議 :

九、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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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102.10.19.(六)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寶殿大廈第3次(臨時)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 開會日期 : 1041017()下午8:00整。

二、 開會地點 : B12樓會議室

三、 開會事由 :

有關社區委外清運家庭廢棄物(垃圾)公司(誠上企業有限公司),因市府104年4月24日公告;自7月份起調整代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每公噸$1,858元調升$224元,每噸收費$2,082元,漲幅約12%。據廠商來函表示:目前社區每月$36,000元「清運費」,擬從八月份起另外追加轉嫁每月清運費$4,300元,調整後每月收費為$40,300元,提請討論。

四、 委員簽到 :吳鴻瑞、李榮貴、簡美珠、王榮杰、方寶定、李政雄等出席六人。

五、 住戶列席 : 黃丁財、鄭代欣、王志中、許馨元等四人。

六、 主席報告: AB區委員出席達2/3以上宣布開會。

七、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有關社區委外清運家庭廢棄物(垃圾)公司(誠上企業有限公司),因市府104年4月24日公告;自7月份起調整代處理廢棄物收費標準,每公噸$1,858元調升$224元,每噸收費$2,082元,漲幅約12%。廠商來函表示 : 社區每月$36,000元「清運費」,擬從八月份起另外追加轉嫁,每月清運費$4,300元,調整後每月收費為$40,300元,提案討論。

說明 :

 1、市府公告及來函如附件。

     2、委外廠商來文,擬由1048月份起調升清運費$40,300元。來文日期104102

日通知「管委會」,擬招開管委會協商「清運費」自10410月份起予調整為每月$40,300

元。

     3、經查目前社區每月AB區「管理費」收入,常態用於水電、清潔、消毒、保全、消防檢查、

電梯保養開銷等結餘很有限。經查每月發生不足開銷,係源於部份住戶「拖欠管理費」情況。

針對積欠「管理費」住戶而言;既然大家同樣享用社區公共水電、保全、清潔、電梯、清運

垃圾等服務機能。尚請感同身受;為愛護社區環境及居家安全,從愛惜自己家園立場著想,

請盡早清理、補繳「積欠管理費」,以利社區「行政管理」正常運作。

     討論 :

1.    經換算每月調整設區總清運費$40,300元,則每月平均社區得清運噸數19.35頓,如按社區242戶折算;每戶、每天得清除2.66公斤垃圾,續由行政管理費內分攤每戶、每月清運費」為$166元。預估仍較住戶購買垃圾袋自行清運有利,擬予維持社區清運機制。

2.    經查市府環保局104424日公告:104 71日起調升焚化爐代處理廢棄物收費為每噸$2,082元。委外清運公司來函;擬自1048月份起比照調升12%(即每噸增加$224)收費。

3.    有關積欠管理費尚祈自愛,一併呼籲按月繳清行政管理費,以利社區常態運作。

     決議 :

1.    基於委外清運公司遲至104102日才來函通知管委會,即日招開本次會議討論;實不便於支付朔及既往之2個月份「清運費差價」(89月份各$4,300),尚請諒查。

2.    決議自10410月份起予調整每月社區清運費$40,300元整。

八、 臨時動議 :

九、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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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A區潭美颱風受損 

令人嘆為觀止的大樓改建觀念 !

~ 大樓地下一樓停車位被外人標走,分車位;深挖五層、十層、十八層不就得了!

    大樓早在9971日起,就被市府依規列管為須補強得拆除海沙屋」;據查市府主關機關,也不只一次發函給每一住戶,一再提醒住戶維護自身權益,希及早參與社區整合改建,得享有改善居住環境、容積獎勵及拆遷補助等。「管委會」為建立「改建共識」,歷經幾年來邀約多組都更專業人士、建商、建經公司招開說明會、講解疑慮,卻總是高潮迭起、低潮應對,落得裡外不是人的結局。 

整合眾人之事,難在;改建涉及到「私權」,攪和一池春水,至今餘波盪漾,無非是「猜忌心」使然。前不久的文林苑「王家」,最近都更審查案,有人不願配合拆遷,勞駕市長大人屈就關心,而傳出的「龍腦」說的住戶,果真缺乏「信任」之外,尚有「璇外之音」!?

    住戶之前的無感。怎麼;如今大樓104729日屆滿列管公告期限,面臨「海沙屋容積獎勵值」折損,大家忽然覺醒了。有人還表現得像被驚醒一般,振臂疾呼,須積極重組「改建更新會」。「管委會」樂觀其成,畢竟大家都是大樓「區分所有權人」的成員。只因大樓改建涉及的「所有權人」有更明確的定義,如納入「都市更新條例」爭取增加容積獎勵,尚且涵蓋地下一樓、單獨門牌,登記為:防空避難室兼法定停車場產權,A13樓長期占用屋突達30年、每月繳管理費的住戶使用權、「有地無屋」的土地持分所有權人等。再次說明;屢屢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招集「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恐有缺失。

    這幾年政府推出「打房」政策,先來個「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再從奢侈稅、實施「非都更區」容積總量管制、央行限縮新屋融資額度及財政部10511日開始執行「兩合一」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反映出來「存屋」的數量不少,都會、蛋黃、精華區推案,個案定價依然持穩。房屋「買賣價格」取決於供需,一旦投資客銷聲匿跡,虛張聲勢的「價格」自然會消退、回落。畢竟自住、需求型的消費者,選擇以非精華區、郊區,或以「交通距離」替代地點,「合理價格」仍擁有彈性取捨條件。

     「海砂屋」列管屆期第一年,大樓實施改建,除了喪失5%容積獎勵值;按「兩稅合一」實施後,依「日出條款」;2015年元旦後取得、或201412日後取得,且持有未滿2年出售者,才納入課稅對象。如今住戶「參與改建」,將面臨不同於以往的「所得稅制度」,一旦盼到大樓拆除、建商或自地自建能取得「建築執照」,依法定出「出預售價」開盤、發售。如2014.12.31.前出售預售屋、點交新屋,適用房屋、建物分離課稅(契稅、增值稅),僅建物「交易所得」納入當年度所得稅累進課稅。2015年之後大樓住戶,如順利改建成功,預售或點交新屋出售,顯然得適用「落日條款」,未滿2年課稅率45%12年課稅率35%2~10年課稅率20%、超過10年課稅率15%,分四級核課「建物及土地」交易所得稅。

     一杯好咖啡,來自於情感與溫度。一個都更成功的整合團隊,來自於感同身受的親和力。話說;大樓改建更新會,投入籌組理、監事成員,發現除了熱情,毫無頭緒,還大言不慚;大樓一旦改建住戶必須分到停車位。將來法定停車位分配有剩餘,用買的,隨你要幾個停車位問題不大。關鍵在於住戶沒有車位產權,想要平白分到車位,據查不論採協議合建權利變換模式重建大樓,都不太可能分到車位產權 !? 除非拿錢出來、用買的,還有一招,請建商用送的,皆大歡喜,但可能嗎 !? 可是這位大媽直言不諱、信口開河說;你們不懂,何不深挖五層、十層、十八層不就得了!?

     再則;談到大樓重建後的公共設施百分比,我們不要游泳池、好主意,因為既不環保,也不實用。但依現階段建築法規規範社區基本公共設施功能,預估建築師壓在30%目標區,都未必能闖過主管機關的審查。大媽還是篤定能將公共設施百分比降到27%以下,且說改建後預估新屋賣價起碼每坪$80萬,整合八字沒一撇,以權威性的開盤價設算,數據從何而來 !? 吾等,無言以對,除了佩服,只能退避三舍、三緘其口,改建且等著太陽從西邊出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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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 011  

一切都會更好 !

~ 一件襯衫上12生肖圖騰上的文字敘述。

   人生商界中有兩類重大錯誤,其一是,不經思索就貿然行動。其二是,完全沒有行動。

   風聞幾次更新會籌備小組,藉召集大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修訂993月份決議的大樓都市更新委員會章程,順勢一併推舉選出理、監事。原本好事,只因操之過急;將共識不足的決議事項,憑著熱情,張冠李戴,含混過關,終究會是遺憾。

    在更新會籌備小組公告理事、監事名單之後,管委會」認為有必要召開臨時會釐清事理。鑑於更新會籌備小組」公開募款,涉及「海砂屋」重建諸多「私權」內容,基於溝通不易、整合時程冗長,恐有後遺症。回歸情、理、法立場,本於管委會職責,有必要說明適法性,釐清各自權責。

   討論;大樓產權結構私權內容,真的有一點費事,看完、諸位住戶判官也許不服氣,但集合式住宅」改建,必然得平衡這些實質的障礙。

   首先,從大樓地下一樓、60個法定停車場,在多年前被法院拍賣,所有權人整修B1環境,因人車混道及機械停車位規範,與社區住戶動線衝突,放棄使用停車空間,仍擁有一整層約700多坪建物及基地持分產權。另外A1213樓產權,登記為大樓屋凸」的建物空間,大概有50~60坪面積;據稱因早期建商地主發生產權糾紛,而該入住住戶係地主方,因建商違約而得以擅自占用屋凸,拉水、拉電,這麼多年來他家遵守住戶規約」,按月繳管理費」住了30 多年。按理他沒有屋凸使用權,他家也沒有一丁點「大樓土地或建物」產權,占用卻不涉及違章,請問你怎麼辦 !?

   大樓為何要作「海砂屋」檢測 !?
   因為99年度、A區6樓某住戶長達十幾米的陽台頂篷下半層,竟然全面一次崩塌,當時轟然巨響,造成整棟大樓餘波盪漾、搖晃,掉落水泥塊、力道果然震撼。這才引起住戶警覺到~大樓鋼筋腐蝕嚴重 !? 99年經過幾次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決議 : 委託專業土木結構技師,進行大樓「高氯離子及結構檢測」(俗稱「海砂屋」檢測)。

   大樓既然發現「海砂屋」結構狀況,如同身體作健康檢查,「生病」總得面對現實。「海砂屋」曾多少引起住戶質疑和惶恐,最終「檢驗報告」呈報「市政府」,有關檢測數據,經審查、判定;市府決定將「寶殿大樓」公告列管為「須補強得拆除海砂屋」,依「自治條例」給予「房屋稅」減半,列管5年內享有「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值」達30%,唯依規定「公告列管」至104年7月29日截止。屆期,將逐年遞減5%「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值」至10%為止。

   更奇妙的事情還在後頭;「管委會」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建立改建共識,會場忽然冒出「有地無屋」持分業主參加開會。經查證當初參加改建、原始地主二代住戶,猜測、說明;略知有幾位前人,有可能因「建築糾紛」而保留下土地產權持分,「建商」也將錯就錯的將房子賣完,僅保留了地下一樓,向銀行、民間去借款,才造成後來B1的法拍、易主的結果。合理研判;建商未取得的80多坪土地持分產權,應歸屬地下一樓,據查大樓地下一樓的建物面積高達700多坪,僅持分約 1 坪土地面積,配比未免懸殊。

   而好戲還在後頭,憑空冒出的80多坪土地持分產權,竟然輾轉到某建商股東名下,人家也拿出誠意,開說明會,表示:簽約委託整合改建,先給簽約金$20萬元。虛耗了一年多,住戶總認為後市看好,不願意輕易簽約、委託,落得今天還得重組「更新會」走回頭路。

   請問;前面這些關卡、障礙,熱心重組的「更新會」成員,真的有能耐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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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樓  

寶殿大廈管理委員會(第二次)臨時會會議記錄

一、      開會時間 : 104年8月30日(日)下午8:00

二、      開會地點 : 本大樓B區12樓會議室

三、      出席委員 : 吳鴻瑞、王榮杰、簡美珠、盧督章、方寶定、李政雄

四、      主席報告 : 出席委員人數超過2/3宣布開會。

五、      提案及討論事項 :

 

提案一 : 為「寶殿大廈都市更新改建會」誤用「住戶管理規章」,擅自召開「第三、第

四、第五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殊感不妥。有關決議事項,經查有適法性疑慮,

事關住戶權益,應謹慎為之,提請討論。

說明 :

(一)、有關「寶殿大廈都市更新改建會」業經「大樓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籌設在案。

(二)、籌設改建會」,因事涉「大樓海砂屋改建」事權。有關後續組織、章程、行政工作,應參照「都市更新條例」及「人民組織條例」辦理。

(三)、籌備改建事務,藉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唯不宜引用「住戶管理規章」規定,表決、決議修改「改建會」章程、選舉理、監事等。畢竟「住戶規約」法源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適用於「社區行政管理」範疇,恐生爭議。

討論 :

       (一)、參閱「都市更新條例」及「人民組織條例」籌設「改建會」;應由大樓80%以

上所有權人或達80%以上產權參與表決訂定章程、組織理、監事,推動相關事務。

(二)、籌設改建;「管委委」及「住戶」絕對樂觀其成。住戶熱情投入籌設工作,目前共識不足,尚可以「寶殿大廈都市更新改建會」名義召開大會,依法先作成「假決議」,持續推動陳情、邀建商、召開說明會等,待陸續開會達成「決議人數」或「產權百分比」時,再追認前此「假決議」事項,順理成章落實法理、規範,避免爭議。

決議 :

(一)、建請「寶殿大廈都市更新改建會」籌設成員參考,並慎重處理大樓籌設改建事務,畢竟好事多磨,「尊重」也是一種選擇。

(二)、重聲「寶殿大廈都市更新改建會」決議、募款等,概與「管委會」無關。

(三)、有關本大樓「公告欄」公告使用,僅限於政府公文、政令宣導、社區公文書、公告會議記錄、通知事項等。依「住戶管理規約」規定,並應蓋「寶殿大廈公章」張貼公告,以昭公信。

(四)、本次會議記錄一併轉交 王市議員威中 辦公室存查。

 

六、      臨時動議 : 無

 

七、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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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斯斯」有兩種 !

~ 一種治咳嗽、一種治頭痛,混著吃,使不得 !

1048月份都過了中旬,早已跨越過市府公告:社區海砂屋的列管期限 ~ 104729日,也就是公告屆滿之後,社區海砂屋容積獎勵值將從30%降為25%,再過一年再降為20%,直到10%為止。

蘇迪勒颱風過境台北地區,風雨交加過後多少造成損失,市區公園、街道招牌、路樹殘枝掉一落地,被修理的最慘的還有不牢靠的店家招牌,連高掛建築物外牆的大樓名牌、標誌,竟然也硬是被颱風給掀掉了。

寶殿大樓社區於強風過後慶幸無重大損害,中庭明顯掉落大樓外牆剝落的磁磚、樹葉、泥巴,都是大家在家裡安份等待蘇迪勒過境、呼嘯、發威之後的傑作。沒打破窗、沒傷到人,社區尚稱平安,隔天自來水混濁,三天後逐漸改善了。市長大人公開表示;日後要改善危機處理的SOP作業程序,降低災情發生機率,犯錯也是一個機會教育。

最近社區公告欄,以個人署名、卻代表更新改建委員會的公告事項。係由主事者自主召開第三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成,再次召開第四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竟然以1/5人數席、過半數,作成決議,就為了達到「更新改建委員會」變更程及改選委員,遂其意志而強度關山。

姑且不談「主事者」的起心動念為何 ? 一頭熱、寄望「選舉事務」,卻忽略了104年7月29日社區「海砂屋」列管屆滿的議題,反正事關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損失,由大家一齊承擔,不是重點。如果有心掌握關鍵,應優先伸張的重大議題 :「成立籌備會,立刻陳情。」熱誠、有心,大可於第二次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成立「更新改建委員會」時,就可以進行「陳情」,真不懂、非得要掛上「頭銜」才願意出面的心態 ?

何況琳瑯滿目的公告內容;法源依據 ? 另人迷惑;「更新會」的組織、設立、選舉,依「人民組織條例」得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達80%以上出席,或以80%上「產權名義」出席來作成決議,才具法定效力,必要時;可以先作成「假決議」,待日後時機成熟,另行加以追認、成案。捨此作為,一直以「委託書」湊數,自主召「開三、第四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錯誤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34條,以1/5出席人數過半作成「更新改建委員會」的決議。據查「牛頭不對馬嘴」,其適法性有問題,自覺善意,迳行決議「變更章程、改選委員」相關內容,將來爭議大,何必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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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斯斯」有兩種 !

~ 一種治咳嗽、一種治頭痛,混著吃,使不得 !

1048月份都過了中旬,早已跨越過市府公告:社區海砂屋的列管期限 ~ 104729日,也就是公告屆滿之後,社區海砂屋容積獎勵值將從30%降為25%,再過一年再降為20%,直到10%為止。

蘇迪勒颱風過境台北地區,風雨交加過後多少造成損失,市區公園、街道招牌、路樹殘枝掉一落地,被修理的最慘的還有不牢靠的店家招牌,連高掛建築物外牆的大樓名牌、標誌,竟然也硬是被颱風給掀掉了。

寶殿大樓社區於強風過後慶幸無重大損害,中庭明顯掉落大樓外牆剝落的磁磚、樹葉、泥巴,都是大家在家裡安份等待蘇迪勒過境、呼嘯、發威之後的傑作。沒打破窗、沒傷到人,社區尚稱平安,隔天自來水混濁,三天後逐漸改善了。市長大人公開表示;日後要改善危機處理的SOP作業程序,降低災情發生機率,犯錯也是一個機會教育。

最近社區公告欄,以個人署名、卻代表更新改建委員會的公告事項。係由主事者自主召開第三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成,再次召開第四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竟然以1/5人數席、過半數,作成決議,就為了達到「更新改建委員會」變更程及改選委員,遂其意志而強度關山。

姑且不談「主事者」的起心動念為何 ? 一頭熱、寄望「選舉事務」,卻忽略了104年7月29日社區「海砂屋」列管屆滿的議題,反正事關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損失,由大家一齊承擔,不是重點。如果有心掌握關鍵,應優先伸張的重大議題 :「成立籌備會,立刻陳情。」熱誠、有心,大可於第二次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成立「更新改建委員會」時,就可以進行「陳情」,真不懂、非得要掛上「頭銜」才願意出面的心態 ?

何況琳瑯滿目的公告內容;法源依據 ? 另人迷惑;「更新會」的組織、設立、選舉,依「人民組織條例」得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達80%以上出席,或以80%上「產權名義」出席來作成決議,才具法定效力,必要時;可以先作成「假決議」,待日後時機成熟,另行加以追認、成案。捨此作為,一直以「委託書」湊數,自主召「開三、第四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錯誤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34條,以1/5出席人數過半作成「更新改建委員會」的決議。據查「牛頭不對馬嘴」,其適法性有問題,自覺善意,迳行決議「變更章程、改選委員」相關內容,將來爭議大,何必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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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廈周圍景觀、地貌大不相同。  

樂觀面對不可能的任務,更得遵守遊戲規則。

~ 侯孝賢導演多年前講座上說:我除了面對舞台,面對世界,更重要的是我必

須面對自己。

侯導、拍過的好電影不少,在兩岸都受到肯定,最近「聶隱娘」一片在坎城影展大獲好評,也得了獎項。「聶隱娘」終究是一部有質感的電影,畢竟來自於國外的影評,有他們一貫的觀點與高度,電影也是「藝術」的一種,導演面對自己居多的表現手法,印證導演有別於他人,也是獲得勝選之處。

另一件與遊戲規則有關的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為了移民法案取捨困擾,面對群眾的尖銳質疑聲浪,在眾多媒體鏡頭下,有民眾人發言、鼓譟;質疑他擁有總統的職權,為何不能逕行否決法案,以保障多數現有美國人的利益。歐巴馬轉身耐心的聽完民眾的說法,接著他篤定的回應;他身為總統,並沒有那種職權」。但最終取決於國會所提出的法案,大家必須遵守法治。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我們有法律、有良好的傳統。法案在國會提案;必然得維護人民權益,在合法的程序下,經過理智的討論,還得由國會多數人投票決議,相信那會是最好的決定。

社區面對海沙屋改建的難題;今年自71日起政府開始實施容積管制大樓都更的最高容積上限為50%,社區公告列管海砂屋」,將於104年7月29日屆滿,根據海砂屋改建規定;原本得適用「海沙屋容積獎勵值30%」,因社區於屆期前未能以80%以上住戶或80%以上產權持分比例,完成「申請重建核備」手續,依規逐年扣減5%「海沙屋容積獎勵值」。預估於105年7月30日前,社區如能順利完成「申請重建核備」手續,適用該項「獎勵值」僅剩25%,加上「都更」最高容積獎勵值20%,總計為45%容積。

最近社區忽然風起雲湧;以徵求住戶改建意向書號召大家改建,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被大家推舉出來的籌備委員,熱心有餘,信誓旦旦發言;很快可以彙整80%以上改建意向書」,希透過市議員陳情,免除市府逐年扣減5%「海沙屋容積獎勵值」的行政裁罰。一併告知住戶改建仍有換回「權利價值1:1.2」的可能。言者有心,但不用負責任,聽者覺得「毛毛」的;畢竟「市府」不是我們家開的,況且「權利價值」那檔子事,更不能未經設算就「信口開河」。就是在菜市場跳樓大拍賣,都得細算考慮將本求利,沒有「代位實施者」的背書,缺乏「公信力」的言論,不妨聽聽高興就好了。

基於近幾年政府政策面一直挨著房地產打壓,海砂屋改建,事關社區居家公共安全」,不會是打壓的對象,但區區幾十棟台北市列管海砂屋建築物社區居民,論居家人數、有限,論選票、不具影響力。但所謂寒蟬效應,外加政策模糊,建商細算整合困難,獲利有限,更不敢輕易參與協助社區改建。市府選擇性,以公辦實施22處都更改建,也輪不到我們社區大樓。

   風起雲湧的熱情,面對不可能的任務,一再招集開會、修章程、選改建委員、陳情……,看來是虛工、無助於事,怕是倒頭來,又是白忙一場。

   套一句歐巴馬辯解移民政策的爭議的言論。我們應該也是民主國家 ? 以社區1/5區分所有權人人數成立都更改建委員會」,然後自我解釋,表現出「強詞奪理的說法。表示;因為99313日,當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都更改建籌備委員會章程,經過多年社區住戶有人搬出、過世等理由,不合時宜,所以可以用現有不足法定人數逕行決議、修該章程、選出改建委員等等,才能邀約建商參與改建。

   改建的事情真的沒那麼複雜 ! 無須走遠路,弄個民主決議、突顯假象,熱情邀約建商;大可提示社區多數簽屬及託付的改建意向書,應足以佐證住戶多數擁護改建籌備小組的信念。

   改建,成、不成事;關鍵在有沒有建商願意參與協助改建,另就邀來建商所提的改建合約、條件內容,是否能獲得全體住戶的認同,讓住戶心甘情願、積極反映簽署委託改建合約書」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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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社區改建更新會成立了,往後的抉擇 !?

~ 悲觀、樂觀的觀點不相同,卻阻礙工作執行力的效率。如果雙方各有一個遵循

的原則,或許可以解決彼此的歧異。

 

   大樓改建肯定是很煩雜的事情,但熱情無須考慮專業、法規,只須願意挺身而出糾集住戶積極參與都更改建。一併在此;呼籲大家應該給予最大的鼓勵,畢竟冷眼旁觀、冷眼看待,終歸折損的是自家容積獎勵值」,當然也關係到「全體住戶」的改建權益。

   「樂觀」的期待積極的糾集,希望獲得正面的回應,只因「熱情」可能會被「無端」的折損。「無端」來自於住戶不知道該跟進簽署,或是不該跟進簽署 ?僅憑藉彙整一紙「改建意向書」,縱使收集份書能達80%以上,還是很難有所做為 ! 對於7月29日之後住戶面臨遞減5%容積權益,無從停損;只因「主事者」莫明的「自信」與「自以為是」的誤導吧 ?

    如今當務之急,固然希望在104729日之前能完成海砂屋改建的核備工作,爭取避免海砂屋容積獎勵值」平白遞減掉5%,但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有關7月11日「改建會」如期召開了,也討論「修改章程」等事項,須出席人數須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人數4/5以上,才得以做成決議。目前態勢;應該有其難度,但不妨以「假決議」擱置處理,待將來獲得大多數人認同,並簽署正式「海砂屋改建核備申請書」等文件及另備妥「都市更新概要計劃書」呈報市府,一併召開「更新會」,以人數、產權比例達標優勢,再行追認「假決議」提案,事情自然水到渠成。

   「悲觀」的論調;來自於為何要捨近求遠 !? 104年7月7日市府再次來函給社區每一個「區分所有權人」;重申99年7月30日的列管公告、須補強、海沙屋事項,再次強調,大樓只須經「全體合議」照樣可以依規「申請重建」。

    一旦過了市府公告列管期限,即104 729日止,往後逐年遞減5%容積獎勵值」一直降至10%截止。政府政策上鼓勵屆期前完成改建核備,明文應允得按大樓總樓地板面積」給予30%容積獎勵值。即將屆期,採取「急就章」的辦法,連署「陳情書」,試想要難市政府維持30%獎勵值,恐怕是非分之想,一則;資訊公開的社會「官員」敢明目張膽「違規通融」!? 再則「議員大人」為民喉舌、為民服務,再有能耐就,敢於仗勢要求官員「公然違法」!?

   建議如果能 邀約到「建商」,不管他是「黑貓」還是「白貓」,請他們提出「改建合約書」,言明改建的條件,公開公告、發給住戶自行研判是否要簽署「委託改建」,「透明」是唯一的辦法。當然會出現「一樓店面」的「分配權益」差異,其他樓層「換回權益」,以「最大公約數」算出每個住戶的權值,直接進入「海砂屋」及「都更改建」整合程序,讓改建事理更清楚,讓住戶面對現實,能有80%以上簽署就趕辦「海砂屋改建」核備手續;如果達成100%簽署,大樓就有機會「拆除重建」。

   根據「改建合約書」內容,雙方有憑、有據,用實質的數據告訴住戶,你還有這些「條件」跟「機會」,這才會是大家的期盼內容。因為拿了再多的「改建意向書」、爭取「連署陳情」人數再多,倒不如「務實」邀請有興趣的「廠商」,提出「改建條件」來說服大家吧 !?

   如今與其追求「完美」;不如多理解「行事原則」及「了解人性」,或許能讓「熱情」得以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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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殿大廈周圍景觀、地貌大不相同。  

寶殿大廈 104年度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1. 開會時間 : 104 年 6 月 27 日(六)下午 7 時整  

    二、開會地點:文昌橋下、德華里里民活動中心

    三、主席 : 吳鴻瑞                         記錄: 李政雄

    四、 主席報告: 於7:35統計出席戶數95戶,出席已達住戶242戶1/5以上宣布開會。

    五、提案討論及決議事項 :

    提案一、有關台北市政府99年7月30日、發文:府都建字第09964214600號、台

           北市政府公告事項, 提請討論。

    討論:詳如(附件二)104年5月29日市府都發局(文號:北市都建字第

    10467457900號)回函;有關委員會詢問海砂屋改建疑義。

    決議: 如市府來文,轉通知全體住戶知照。

    提案二、為住戶提議成立改建委員會及籌備小組等,經104年6

    月3日召開104年度管委會第1次(臨時)會議,追加議程。

    另於104.6.6.第1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假決議案。

    討論:

  1. 根據104年6月6日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二;有關成立改建委員會及籌備小組,經交付99年3月13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訂定之 「寶殿大厦都市更新改建籌備會章程」

  2. 改建委員會籌備小組成員:姚境薇,提議修正上開「寶殿大厦都市更新改建籌備會更名為:寶殿大樓都市更新改建會

  3. 本案為「寶殿大厦都市更新改建籌備會更名為:「寶殿大樓都市更新改建會」,經出席95戶舉手投票以78戶決意更名。

    決議 :本案無異議通過。

    六、臨時動議 :由 改建委員會籌備小組成員說明:

    (一)、改建委員會籌備小組成員:姚境薇報告至今收集改建意向書

    179份,達全體住戶242戶之76.96%,請左右鄰居協助互相鼓勵,希盡

    早提交改建意向書」。

    (二)、改建委員會籌備小組處理行政事務,有關之影印、郵資費用,擬請

    管委會從行政管理費支應,將來委託代位實施者」接手改建事務,

    一併協商歸墊行政管理費

    (三)、有關寶殿大樓都市更新改建會組織章程內容修改;提議增加理

    監事成員,理事由A、B區各設15人、另產生一名理事長

    事」由A、B區各設5人,另產生一名「常務監察人」。以上組織成員任

    務在協助過濾改建團隊,最終由大家決定廠商。

    (四)、呼籲全體住戶不限對象;全力尋找建商代位實施者參與

       協助改建。

    (五)、提議於104年7月11日(六):下午7:00假「里民活動中心」召「寶殿大樓都

    市更新改建會」。討論:修改章程、理、監事成員、設置line群族等,

    加速推動大樓改建事宜。(請總幹事依上開日期,盡先向里長申請場地)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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