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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健保補助上修70歲領 北市2016年起實施

新頭殼newtalk | 劉奕霆 台北報導

發布 2015.12.15 | 01:41 PM劉奕霆 2015-12-15T05:41:40Z

政治經濟

 

台北市政府15日上午通過修正「台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自201611日起,補助對象將從原本的65歲以上老人修改為年滿70歲以上老人領取

台北市政府15日上午召開市政會議,並在會中通過修正「台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自201611日起,補助對象將從原本的65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修改為年滿70歲以上老人(55歲以上原住民),預計領補助人口將減少8000多人,1年可省下約2000多萬元預算。
台北市政府原本訂有《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額補助辦法》,辦法中規定,除了年滿65歲的中低收入老人外,申報綜所稅率未達20%者,每人每月最多可獲749元補助;此辦法經修訂後,明年起,6569歲年長者即使具中低收入戶資格,或符合所得稅率20%以下條件,都不得再領取每月最高749元健保自付額補助;但法不溯既往,目前已領取中的人並不受影響。
北市府表示,有鑒於北市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致使該項補助預算逐年攀升,已排擠到其他社會福利的規劃,為了使有限資源作合理分配,以協助更多弱勢族群及規劃長期照顧所需,並減少下一代負擔,經評估後,認為有調整補助條件的必要性,因此擬具該辦法修正草案。
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該補助辦法原本已有排富條款,原本編列預算約為17.6億餘元,此辦法修正後,每年將可省下約2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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